“送钱不一定行,不送钱基本不行”,在当下某些行业、领域,在无权无势无背景的情况下,拿钱开道,不说无往不胜,也是大有助益,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已然触碰了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和法律底线。这种花钱好办事的心态是一颗毒瘤,纠结了无视规则、挑战公正、容忍贪腐的种种毒素
5月4日,有网友爆料,湖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名单刚确定即遭泄露,于是送钱活动开始。今年体育专业评委刘某为方便老师送钱,更是在宾馆开了套间广而告之,一时门庭若市。据5月6日《新京报》报道,刘某的评委资格已被终止,但刘某否认收过红包。5月7日该报追踪报道显示,去年刘某就开始开房收钱,并打电话退给没有评上的当事人。开房收钱、送钱的人排成行,如此嚣张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这当然与个人的行事作风有关。正如《新京报》的报道所说,在当地,送钱评职称的事情“早在七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一般的规矩是,给每位评委送的红包是5000元,此前是3000元。如果评不上,钱还会退还。只不过此前,送钱的人多是遮遮掩掩地送,偶而在被送礼的人家门前遇见,也是尴尬不已。然而,也有个别人喜欢高调行事,比如此前曾有地方官员的子女结婚,当地公职部门放假半天,校长儿子结婚,当地多所学校数千名学生停课一天之类的事情。如今“开房收钱”的刘某非要把无形的队伍“整装”起来集体亮相,颇有点“作得欢死得快”。
“送钱需排队”的嚣张与一些地方职称评定的某些僵化规定有关。近年来,关于发表论文篇数,英语、计算机水平等硬杠杠是否真能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质疑不少,关于职称评定受“行政化之手”控制的诟病不少,关于职称评定过程中造假之风的揭露也不少。可以说,职称评定在一些人心中已不是多么能够反映专业素养的权威制度了,有时甚至成了一些人谋得更高待遇、更多资源的手段和途径。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干脆把“窗户纸”捅破,把职称评定变成一场赤裸裸的金钱和利益交换,或许也就不难理解了。
“送钱需排队”的嚣张同时跟类似的受贿、索贿乱象没有受到应有惩处有关。在这篇报道的网上评论中,一些网友表示其所在省份、学校同样存在送钱评职称的情况,有的言之凿凿“有过之而无不及”。尽管是网友们的“片面”之词,但多少说明,在一些地方,类似现象确实早已存在。如果按照前述三五千元的标准,一个教师要摆平所有评委至少要送出数万元,一个评委评一次职称至少也会拿到数万元,而这个数目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涉嫌行贿受贿了。那么,有多少评委、教师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呢?鲜有听闻。既然如此,个别评委当然毫不避讳地开房收钱了。
“送钱需排队”的嚣张更与花钱好办事的不良社会风气有关。“送钱不一定行,不送钱基本不行”,在当下某些行业、领域,在无权无势无背景的情况下,拿钱开道,不说无往不胜,也是大有助益,比如父母想让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多上点儿心”,有人想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胜出,有人想获得提拔和升迁等等,往往会拿钱开道。甚至于,送钱只是参与竞争的一个门槛,不送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没有,但送了之后,能否胜出,还得看钱送的多少,等等。甚至,在上述新闻中,有人认为,“办不成退钱的也算是重视信誉度的评委了”。可见,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已然触碰了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和法律底线。这种花钱好办事的心态是一颗毒瘤,纠结了无视规则、挑战公正、容忍贪腐的种种毒素。
“送钱需排队”的嚣张令人气愤,铲除其滋生的土壤无疑是当务之急。比如,完善评职称的标准和制度,以更加公开透明的制度限制评委的权利,加强法律的执行和对典型案件、涉案人员的查处,重建诚信和公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