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纵容了“办丧事送红包”?

时间:2012-03-30 10:13   来源:广州日报

  清明节将至,记者走访广州市殡仪馆后发现,在殡葬服务的很多环节,都需要“红包”开路,有代理殡葬公司还透露,要想丧事办得好,至少需要十几个红包。

  办丧事必须送“红包”已经盛行了很久,2010年落马的广州市花都区殡仪馆原馆长黄燕玲曾透露:殡仪馆几乎每个工种都有“利是”收,一天至少几百元。而早在2006年1月起实施的《广东省民政厅殡仪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省民政厅就强调:殡仪服务严禁收受或向丧属索要礼物,拒收“红包”。可为何直到现在,办丧事送“红包”的“潜规则”还得不到遏制?

  我们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归之于市场需求。在“厚葬薄养”的观念影响下,很多人为了把丧事办得更好,不但主动向殡仪服务人员送上“红包”,而且为了求得放心,“见人就送红包”,并且对这样的习俗表现出了相当的大度和宽容。

  但倘若基本殡葬服务都能满足,我想愿意送“红包”的人肯定还是少数。而且既然明文规定禁止向丧属收“红包”,就应对此违规行为予以打击。遗憾的是,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殡仪服务收了“红包”后,只要上交、退回,就不再追究,甚至还可以将“红包”充抵殡仪服务费。这实际上等于在纵容殡仪服务收受“红包”。

  如何打击?一方面需要加大收受“红包”者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恐怕还需要政府为基本殡葬服务兜底。基本殡葬服务也是公共产品,公共财政应为其埋单,而不能只满足于政府定价。除了基本殡葬服务之外的其他殡葬需求,则可以交给市场,政府只负责制订规章制度和监管。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打破殡葬的垄断,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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