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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以药养医” 细察“以医养医”

2012年04月20日 10:08: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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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开“大处方”,或许会催生“大检查”甚至“大手术”。告别“没病开点药”,也别“没病开个刀”。

  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年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意味着千夫所指的“以药养医”制度的终结。不知何时起,加成政策被就“过度消费”,成为药价畸高的罪恶渊薮。别说15%的加价率,从出厂价到医院价,中间利润超过500%、1500%都很平常,甚至2000%也不罕见。叫公众如何咽得下这口“药”?

  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改革的意图相当明显:一是剥离虚高药价中的不合理利润,将畸高的药费降下来,舒缓公众“药痛”;二是匡正被扭曲的医疗价格,更好体现医护工作者专业技能的价值,让他们脑中不再总是想着开“大处方”创收,也让医院把更多精力放在“医”而不是“药”上。

  理顺医与药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亦有助于平复医与患关系。但是,“医药分家”、“以药养医”能否缓解公众“看病难、看难贵”,让公众“病有所医”?这点仍不明朗。

  取消加成政策,能否在药价上立竿见影?恐怕很难。取消明加成,仍可暗操作,药品批发商、医药代表可以通过给医院回扣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让医院选择他们价格虚高的药品,而把价格实惠的药品挤出。一些地区采取“零加成”,最终也见不到什么效果,即是殷鉴。药品降价未必如愿,医疗服务价格却照升不误,前景便变得十分微妙。与药品价格相比,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加严重,医生看一个门诊、做一台手术值多少钱,公众很难判断,如果行政监管跟不上,医疗服务价格“最终解释权”仍在医院手上,升起来更没个谱。

  一降一升,如果两者幅度相当,对于患者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为医术付账总比给药厂埋单好;假如降缓升剧,药价降幅不足抵消“医价”上升,公众从“吃不起药品”到“看不起医生”,结果还是一样。目前,公立医院都有强烈的逐利冲动,他们不会坐视医院收入下降而不理,如果没有追加公共财政投入,医院千方百计从患者身上打主意的老传统是不可能改变的,不能开“大处方”,或许会催生“大检查”甚至“大手术”,从“没病开点药”到“没病开个刀”是完全可能的。

  对于公众而言,“以药养医”固然可恨,“以医养医”也任重道远。“看病难、看病贵”的痼疾依然没有速效药衷。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保覆盖面不广、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等五个方面。个中当然有医院、医生等微观层面的问题,更多应该是系统性的宏观问题,如外部投入不足,羊毛只能出在羊身上,患者不仅承担着自己的医疗费用,还要为医疗的生存、发展埋单,负担不重才怪。

  用比较低廉的费用获得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公众的期望所在,也是医改的价值依归。而要达成这一愿景,需要公共财政有更多的担当,以外部“输血”缓解内部“造血机能”不足,而不总是将矛盾甩给医与患,让他们正面冲突。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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