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源》第四册对“谣言”的解释:(一)民间流传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二)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详“谣诼”。对“谣诼”的解释:毁谤。人们现在通常所说的造谣、传谣、信谣,实指的是“谣诼”,而不是“谣言”的第一种含义。我这里谈一点有关“谣言”的看法,主要是谈“谣言”的第二种含义,即“谣诼”,有关民间流传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内。
如果我们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那就应当承认真相是戳穿谣诼的利器。既然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那么,任何谣言都会在事实真相面前不攻自破。近一个时期,有些谣言四起,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跑到互联网散播,但迅速被事实真相所戳穿。比如说,“军车进京”这一谣言。北京每天电视台有交通路况直播,道路上跑着什么车一目了然,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制造这种谣言的人大概脑子有问题,自己闭着眼睛造谣,岂非让天下人耻笑?相信这类谣言和传播这类谣言的人,可怜亦复可悲。
有一些谣言或谎言是不能像“军车进京”那样完全通过肉眼识破的,必须拿出事实真相的铁证。近日,有关前羽毛球世界冠军黄穗的传言很多,她置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于不顾,不上班、领“空饷”、离奇“失踪”、代表澳大利亚出战的消息被炒得沸沸扬扬。对此,黄穗通过腾讯博客发表声明:“一直以来,我都是选择沉默、隐忍,不是我没有嘴巴,而是我不想去说,什么叫失踪3年?什么叫我不去上班?什么叫逃跑?什么叫你不知道?真是这样吗?你们别逼人太甚,我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如果我的家人再因此受到伤害的话,那些你们曾经的谎言,我将会给大家一一揭开!”
谣言、谎言都是需要证伪的。一万个声明也不如一个证据。黄穗要证明有关失踪、不上班、领“空饷”等消息统统都是谎言,惟一的办法是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公开护照、找出自己上班的证明人等。假如护照证明你没有出国、证明人证明你上班了,那你就不是领“空饷”。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而是空发声明?
昨天,《21世纪经济报道》有一篇评论,题为《起诉爆料者无益于澄清事实》。文章说的是央视主持人在微博上爆料,劝说大众不要再吃固体形态的老酸奶和果冻,称“内幕很可怕,不细说”。福建晋江食协糖委表示不排除代表行业对爆料者起诉。作者观点是“一旦被质疑方倾向于通过对爆料者起诉等威慑挽回声誉,那么这将不仅妨碍信息的交互澄清,不利于提振公众对果冻酸奶行业的信心,而且暴露出了国内消费市场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激励不相容风险……起诉爆料者的最终结果反而会加深公众的质疑”。我是完全不同意这一观点的。倘若果冻酸奶行业没有使用工业明胶,我们应当鼓励、支持对爆料者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让公众了解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现在,行业协会自证清白,自说自话,实在缺乏公信力。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果冻酸奶这边厢还未起诉央视主持人的爆料,那边厢9家药厂、13批次胶囊药品使用皮革明胶又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还要不要起诉央视爆料者,果冻酸奶行业协会或许进退两难。起诉不代表必然胜诉,而败诉则证明必定有一方是谣诼、谎言。真相只有一个,真相只在胜诉一方。起诉绝对有益于澄清事实真相,问题是黄穗敢吗?果冻酸奶行业协会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