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气,须让行善者少些后顾之忧

时间:2012-04-18 10:0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广铁集团长沙轨道车车间新化指导队一名普通的轨道车司机段志红,3月30日,勇救落水儿童时骨折,并遗失了准备去进货的1.5万元。近日他被当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4月16日新华社报道) 

  勇救落水儿童的段志红被授予见义勇为,这种行为无疑值得肯定与赞扬。但他救人以后遇到的困境,也颇令人关注。 

  因为救人,段志红骨折,还遗失了装有1.5万元的钱包,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他,如何面对经济上的损失与骨折带来的病痛与负担?这恐怕不能靠他自己和家庭的力量来轻松化解。 

  现实中因为见义勇为而陷入窘境的不止段志红一人。去年7月,河南籍外来工王沛冉在北京为了救出被安检仪卡住的男童,结果男童得救了,他自己却被安检仪卡住了脚,造成粉碎性骨折截肢。事故发生后,被救男孩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帮助王沛冉,涉事方北京中铁某物流公司拒不承担责任。目前,王沛冉还躺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病房内接受治疗。此前,北京大兴区民政局虽然授予王沛冉“大兴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称号,但市区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仅奖励了4万元,相比巨额医疗费无疑是杯水车薪,致使救人英雄王沛冉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陷入困境。也就在本月初,因无力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王沛冉的父亲无奈之下将责任方告上法庭。 

  眼下,段志红也面临类似的难题。我们不知道他遗失的钱包能否被找回?他骨折所需的治疗费用是不是有着落?而如果这些问题仅靠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与媒体、公众的赞扬,恐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一个社会需要宣扬和鼓励见义勇为,但弘扬正气匡护正义,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与法律作为支撑,而不能仅仅满足于道德褒奖与精神激励。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权衡利弊,如果见义勇为者因为勇为而陷入困境,没有完善的制度予以援助,那么,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一些人会因为各种顾虑放弃“勇为”的选择。因此,见义勇为者如果不真正受到保护与激励,这种行为就会越来越少。一旦出现这种局面,现实中的每个人都会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因此,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障制度,通过政府及社会组织的合力保障民众不因见义勇为而陷入窘境,才能减少人们对见义勇为的顾忌。比如像段志红,地方政府除了大张旗鼓地对其行为进行表彰肯定外,还要协同相关社会组织为其提供足额的医疗费和伤残补助,尽力帮其找回钱包里的钱,助其走出窘境。让英雄流汗不流泪,才能让更多公民义无反顾地见义勇为。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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