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见义勇为英雄受了伤再流泪

时间:2012-03-23 10: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为了救一名身处险境的幼童,小伙儿王沛冉受伤致截肢;他从不后悔救人,却面临生活窘境。父亲将责任方告上法庭,但对方不承认有过错,不同意赔偿;而受益方、幼童的家长也没有提出补偿;“见义勇为”称号带来了荣誉和心理安慰,但万元奖励对于他今后的困难生活仅仅是杯水车薪……昨晚,这个善良的小伙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对于他未来的生活和命运,王沛冉的父母真是一筹莫展。(《北京晚报》3月22日报道)

  见义勇为一直是政府提倡、传统美德推崇的现代好人的精神标杆,自从小悦悦事件后,见义勇为等有关的字眼一直在大众的心里存在着,新闻报道中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好人好事,但北京晚报的这则新闻中的主人公去正面临着流血又流泪的困扰和难题,见义勇为致残,导致生活难以维持,收入低下,生活问题得不到保障,父母一筹莫展,而该负责的相关责任人却并不认为自己该负这个责,更不愿拿这个赔偿款,这样的结果只能让英雄受了伤,再流泪。

  我们提倡雷锋精神,提倡见义勇为,提倡感动中国,提倡所有老祖宗留下的传统美德,但就眼前这件事却摆在这里,没有人过多的关心,更没有忍过多的扶持,做了好事救了孩子自己烙下残肢,无力生存这样的字眼不应该发生在见义勇为的英雄身上,在一个文明古国,在一个以仁爱为准则的和谐国家,不应该让这样的好人得不到好报,在笔者看来,解决王沛冉现有的难题需要多方努力,需要精神和物质的双手扶持,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国家可以适时推出见义勇为基金,对做好人好事的英雄给予物质补贴,尤其是对落下残疾的,更要加紧关心和帮助,第二,设立专门的见义勇为服务维权机构,为见义勇为没得到好报甚至被人诬赖的行为进行调和甚至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惩处,给好人一个家,给见义勇为一个依靠,第三,对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好人,应该多加入媒体宣传和典型报告会,推广这样的良好美德,塑造好人明星效应,让做好人做见义勇为的英雄成为这个时代的潮流,第四,见义勇为者在得到政府和社会帮助的情况下,要自食其力的尽力参与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劳动,调整好生活状态,给百姓做好榜样,我们身边就有很多残疾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国家正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倡文化兴国的战略,近来更加大了对雷锋精神的弘扬与宣传,而在笔者看来,最有效的精神铸造和建设需要现时代的好人代表,需要把我们身边每一位见义勇为的好人当成代表,当成我们的榜样,塑造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好人精神,引导好人潮流,最终实现好人社会,也就是我们一直提倡的和谐社会。(中国台湾网网友:王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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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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