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名女子不慎失足掉进河涌,两名路人见状先后下水相救。女子被顺利救起,并无大碍。但其中一名救人者因体力不支被送院治疗,幸无大碍。23日下午3时许,这一幕发生在天河区员村四横路美林海岸花园附近。不过可惜的是,被救者连一句谢谢都没说就走了。
见义勇为,首先出于人性,其次出于道德。其目的无非是救人于危难之时,只要救人的目的达到了,一切荣誉称号均在其次。
落水者分好几种情况,一是失足落水,一是轻生落水,而后一种“落水”实在没有什么好“见得人”的。至少有一部分轻生者跳海跳河跳涌之初,义无反顾一般地坚决,但当真正水淹到脖子的时候又觉得还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见义勇为的林先生所遇到的落水女子是否恰好正是这种轻生而临了变卦者?
假设正是一个轻生变卦者,她必然有无数种不愿意与他人“分享”的个人隐私,在众目睽睽之下选择逃避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再假设这位落水者是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其心智心理本来就唯唯诺诺,“怕事”在这种女士中间也算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这种人选择逃避也完全可以理解。
只有真正的不慎落水而获救者才可能以常人的心理“出牌”表示感谢,甚至会在自己喘过气来身体恢复之后陪林先生到医院治疗,当然她也可能会送上慰问品鲜花及感谢一大堆。然而对于一个见义勇为者来说,真正的意义恐怕并不是这些吧?
救人于危难之时,脑袋里并没有来得及想想道德仁义到底怎么写的,而是一种人性道德灌输的沉淀使然。被救女子一声不响便离开了,并没向林先生他们道谢。这个情节无需追问其背后的真相了,相信至少这位女子在心底里已经表示了十二万分的感谢。至于可能的不愿曝光的隐私,人们不妨以最大的善意予以推测并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