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中秋前夕,不少单位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税务部门称,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漫画/朱慧卿)
单位发的福利月饼,也难逃缴税?公众的困惑,得到了北京税务部门的证实。正所谓,“房产加名税”还未沉寂,“月饼税”迎面走来,再联系到此前饱受舆论争议的“馒头税”,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征税声,吹皱了凌乱的人心,不免让公众心惊肉跳,这一声声催税声,折射出税收种类何其之多。
公众不患“月饼税” 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
征收福利税的一个关键就是要搞清究竟是哪些福利导致不公平,哪些福利在顶峰,哪些福利在谷底,进而有的放矢地征收福利税。
长江商报评论员邓子庆认为,很多公众并不患“月饼税”,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一般工薪阶层的补贴都很有限,实报实销,而垄断性国企和不少公共部门形形色色、明的暗的补贴却相当之多,且避税手段多样。此语境下,如果监管在后者身上失灵,则意味着这项福利税多数落到了缺乏“避税能力”的普通工薪阶层头上。忽视税收制度本身的一些问题下一刀切地征收“月饼税”,很有可能与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削峰平谷以促进社会公平”之核心价值,背道而驰。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也指出,那些真正灰色收入、隐性福利优渥的垄断企业,因整体的强势似未受到实质影响,反而福利贫弱的工薪族,会因一盒粽子一包月饼而抬高计税额度,这显然不公平。南方都市报街谈刊文则说,如果我们看看周围,那么多部门盖了豪华大厦,不断翻修,三公消费遮遮掩掩,挥霍浪费触目惊心。然后再回看普通公民,发个月饼也要缴税,单位组织个一日游也不能幸免。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这个中秋节还有什么心思吃什么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