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证实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个人需缴纳个税。大多数的白领对于“被月饼税”并不知情,都以为是免费福利。一些白领称每年个人福利总价值可达上万元,如果个税按最低标准10%来计算,一年被“福利税”上千元。(8月27日《今日早报》)
继前几天的婚前房产加名征税之后,中国又一项史上最憋屈的税种出台了:从今年9月开始,个税起征点将实行新标准,公司给员工发月饼也需交税。真是让人气愤,月饼作为中秋福利,是公司为了表示感谢和鼓励发给员工的节日礼品,干吗还要交税?这种对传统节日福利收税的做法是否牵强,让人难以接受?
虽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所有福利都是需要交税的,所有的税款都是上交国家税务部门,而月饼作为中秋福利,也确实是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收税范围之内,这种做法非常合法,但并不合理,更何况它根本不符合中国习俗和传统文化,严重缺乏人情味!
税务部门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促进中国个人税费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于个人收入实物货币化、福利工资化等都是一种很好的帮助,但每项政策法规出台的背后都应该综合考虑民众的感受,接受社会的建议,可是这次“月饼税”的出台,考虑民众的感受,接受社会建议了吗?
一个不把民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一个没有人情味的法律政策显然不是好政策。包括这次个税起征点新标准——“月饼税”不但不符合中国习俗和传统文化,而且加重了公众的税负。比方一个月收入6800元左右的北京白领,原本只需交720元的个税,但因为一盒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后,收入超过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交个税,需要交纳1020元的个税,其中要为这盒月饼掏60元的个税。怪不得不少员工纷纷表示庆幸,称还好公司发的月饼不算太贵,不然要为一盒不需要的月饼交上百元的税就太不值了。
税务部门征收税费,尤其个税需要交纳的项目应该多听听民众意见,怎么减轻民众税费负担,不应该只盯着员工手中那块月饼,再说,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已经包含了消费税增值税等要交的税费,现在税务部门再以一纸通知把它算入公司员工的工资扣税,不免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还有我们更担心,月饼税征收了,那么以后公司发个粽子、馒头,是否也要征收个“粽子税”、“馒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