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7月31日上线试运行。人们在肯定其向公开透明改进的同时,不少网友也对平台发布的数据等提出质疑。对此,红十字会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很痛心”。
导致“红会风波”的始作俑者“郭美美”几乎已被忘却,显然,事件深处的体制问题,才是公众不断问责的关键。就此而言,红十字总会信息平台的发布属于积极尝试,但这样的尝试距离公众的期望仍然相去甚远。
中国慈善机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已是不争事实。《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0)》显示,经过对82家组织机构的网络调查认为,中国慈善组织整体上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较低。这样的调查结果与公众感受高度一致,大多数捐赠人对捐款的去向、受益情况、管理费用提取都不甚清楚。而对于一家成熟慈善机构而言,这些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是“致命伤”,中国的慈善机构需要认真反思与改进。
慈善机构信息透明公开完全符合法理要求,因为慈善机构与捐赠人之间属于典型的信托关系。捐赠人是委托人,而慈善机构则充当了受托人的身份。受托人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全责履行委托人所交托的相关事务。而较之于所谓的“全责”概念,信息向委托人全部透明公开只是最基础的工作而已。由此而言,红十字总会网站目前只是对玉树地震捐款资金给予公开,且账面细节尚存明显遗漏,并且不包括地方红十字的善款使用情况,这样的信息公开被公众质疑实属正常。
事实上,慈善机构信息公开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体制变革要比简单的信息公开更重要。竞争不仅对市场领域有效,对于社会公益范畴同样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笔者建议,应该全面开放民间慈善机构发展,通过竞争倒逼官办慈善机构主动改良服务与形象。现在越来越多的公众愿意尝试通过民间慈善机构来捐赠,但很多民间慈善基金却因找不到“主办单位”而陷入困境。结果是,官办慈善机构的社会地位一直非常强势。正因为竞争缺乏,导致官办慈善机构的管理费用比例偏高,提取比例达到10%。而其实很多民间慈善机构愿意以零管理费运作。
此外,国内亟须建立对慈善机构的外部监管机制,通过第三方的打分评价督促优胜劣汰。德国有两家独立的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善款的使用情况。它们有强制的执行力,能够向通过审查的慈善组织颁发“捐助徽章”。而第三方监督也往往有“一票否决”的规定,类似多年未经审计的“商红会”,可能会直接被提到黑名单里面。
总之,国内慈善机构信息透明公开只是刚刚起步。我们不希望看到,慈善管理体制改革刚“起步”就“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