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数”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包括河南、江苏等在内的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结果虽然2011年的保障房任务能够完成,但实际的保障房新增量并未明显增加。(5月12日《云南信息报》)
保障房不够,职工楼凑数,这就是一些地方交出的答案。在保障房建设任务下达之后,一些地方先是习惯性的哭穷叫屈,之后就是借鸡生蛋,变着花样糊弄应付。假若一切凑数的保障房都能算数,那中央政策的权威性无疑会受到挑战。重要的是,苦苦期盼的无房者最终还会再度失望。
2月24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这意味着持观望态度的地方已经没有退路。在巨大的挑战面前,一些地方不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去想办法、找出路,而是“功夫在诗外”,一门心思打政策擦边球,将本属于政府公共财政的事,转嫁给企业和社会。石家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可没收作为保障性住房。而河南、江苏等地却将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用以凑数,都使保障房政策在执行中发生异化。
无论是“没收违建”还是“拉郎凑数”,做法不同却殊途同归。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采取了“拿来主义”,将已有的资源拿来凑数。
大力兴建保障房,不但因为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而且重要在于这更是调控房价的一种手段,有助于稀释现在房市格局,达到价格中和的作用,倒逼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附,在经济结构上下更大的工夫、花更大的力气。遗憾的是,地方政府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却与之背道而驰,“凑数的保障房”不是资金短缺所逼,而是随便应付的态度和弄虚作假的工作作风使然。
教师房、企业员工宿舍当然也是保障房,但此保障非彼保障,针对特殊群体的政策没有普适性。特别是企业员工宿舍,自建性和随机性是其主要特点,跟政府保障没有什么关系。政府保障应具有“普惠性”和“兼济性”,本意是让所有无房者都因此“居有其所”。凑数的保障房让“保障”失却本意。其实,下达任务本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其目的还在于达到“保障”,若保障未有实现,数据再光鲜又有什么意义呢?
由此看来,保障房要有保障,还得在落实监督措施上有所保障。如此,民生才有处落地。(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