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行中国经济学家年度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建议,要按照统一市场的方向,严禁各地通过税收奖励或税收返还以及零地价拉企业拉项目的做法。他还表示,目前实行的财税体制导致了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的问题。(11月18日 《新京报》)
零地价给投资商免了一大笔投资成本,造成的是地方财政的损失,也就是公共利益为投资商的投资成本买单了。如果说,地方为吸引投资而暂时牺牲一些地方利益或可理解的话,各地若全都效仿这种手段,那么所谓“洼地”其实还是在一个水平线上,结果就是“洼地”不洼,最终大家仍是在同一起点上竞争,“零地价”的优惠与损失也就变得无意义。
“零地价”是地方间招商引资恶性竞争的产物。地方如火如荼的“招商引资”,放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层面看或许不可缺少,然而站在全国的层面看,招商引资并不能增加社会投资与经济发展的总量,反而因恶性竞争浪费性地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流失了大量地方税收或损失财政收入。国家审计署的一份报告指出,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接受审计的54个县中有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以财政支出方式变相减免应征缴的财政性收入70.43亿元,其中2011年变相免征33.36亿元,相当于其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5.81%。
实际上,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各地间也是严重趋同的,除了减免还是减免,除了特权还是特权,没什么新鲜东西。也就是说,招商引资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和公共财政的损失,既非常严重,与整体社会来说又毫无意义。有人形容恶性竞争的无意义、无效率,就像剧场中看演出的观众,前排观众站起来看,后排必须随着站起来,但其实原本大家都可以坐着看,那么大家都站着所耗费的体力便毫无意义。
而说到思维方式与发展模式的趋同,地区间产业化结构的严重趋同,问题会更加严重;专家认为,这种问题缘于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大家都想做大自己的GDP,提高财税收入成了最大目标,也就管不了重复建设的问题了。而笔者以为,除了财税体制的问题,发展模式的趋同与“唯GDP论”还与官员激励机制有关——盲目做大GDP的更大动力,多来自官员的政绩冲动。而为什么任何GDP都能成为“政绩”——不管是重复建设的,还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甚至是荒唐的“孙大圣故里”之类,这个问题更值得研究。而实际上,啥叫“政绩”“政绩”的含金量如何评价,这些概念如何定义,谁说了算?这些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如果民意是有分量的,权力要面对有效制约,那么不管是“零地价”,还是招商恶性竞争,以及发展模式严重趋同等等问题,或许就不那么容易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