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高收费就符合“经济规律”了吗

时间:2012-10-08 10:40   来源:齐鲁晚报

  高速公路双节首日拥堵的现象这两天已经大幅缓解了,但引发的讨论依然未能消散。众声喧嚣中,一个声音十分值得注意:“免费政策不合理,违反经济规律。”

  事实上,早在政策刚刚出台的时候,媒体就报道各路桥公司对之抵触情绪强烈。一些认为政策侵犯他们利益的人似乎早就存在了看笑话的心态。所谓的“违反经济规律”说,不过是他们借以发泄怨气的幌子而已。

  就算是当幌子,这个幌子还是有点奇怪,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高速公路不仅仅是有车一族节假日出游的需要,而且间接关系到每一个国民的衣食住行。国家修高速公路,为的是全民公益。可如今利民政策一出,管理者却满口的“经济规律”,请问你们的宗旨,到底是服务大众,还是牟利赚钱?

  既然要谈“经济规律”,不知他们是不是有意忽视了另外一个更明显的经济现象:据统计,2010年中国的物流费用占GDP的18%,高出发达国家一倍。在上海超市里买一包方便面,一半多的钱要交给中间的物流。而与之相对的是,国内不少公路却在以“还贷收费”之名行“超龄收费”之实,仅广州到深圳的一条公路,12年收益就达300亿元。“高速环肥天下瘦”。本该是为百姓谋福利的高速公路,如今却成了国家和全民利益的节流器和相关利益团体的印钞机。

  请问,这个现象就“合理”吗?就符合“经济规律”吗?

  的确,我国的交通建设,由于受到国情的制约,采取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式。但高速公路收费的行为,应当随着贷款偿还完毕和国家的富裕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或者至少应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还原高速公路利国利民的本义,并起到真正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但现在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却固化为一种营利手段,由着相关利益集团去做“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财”的特权生意。如果这个生意允许做,那么我们修路乃至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是为了利国利民,还是为了让这一小部分人据公器为己用,借此使自己“做大做强”?

  对自己有利时借政策的东风,对自己不利时找经济的借口,这是不少本应以服务大众为宗旨的国有企业自肥时喜欢玩的“双轨制”把戏。游走于“政策”与“经济”之间谋取暴利,真是好不自在。这些关系到国之命脉企业虽然为推动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如果不加以制约,它们就会把公众租借给其的权力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特权。而防范这种现象的最好方法,就是将类似高速公路免费这样回归公益本原的政策保持下去,深化下去。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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