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年来,各地克隆银行卡盗刷案件频发且呈上升趋势,部分银行开始将磁条银行卡升级改造为新一代标准的芯片银行卡(PBOC2.0IC卡)。由于银行普遍不愿意承担升级改造的成本,导致改造升级进展缓慢。央行要求,2015年前国内银行全部完成芯片卡取代磁条卡。
储户的银行卡遭不法分子盗刷,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储户自己不小心泄露了银行卡的密码;二是银行方面未能尽到审查、核对储户资料信息的义务(如未认真核对储户签名,使不法分子蒙混过关);三是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储户信息,或利用电子设备制作伪卡。最初,银行卡遭盗刷主要是前面两种情况,如果储户提起诉讼,法院一般根据储户和银行所应负责任的大小,判令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近几年来,盗刷案件中的第三种情况越来越多,表明目前银行广泛使用的磁条卡系统已经严重落伍,其技术缺陷令磁条卡信息容易被复制,客观上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不法分子的技术手段已经“魔高一尺”,银行的金融卡系统却未能做到“道高一丈”,由此导致储户银行卡遭盗刷,从逻辑上讲,银行应当对此类案件承担主要责任。
与传统的磁条卡相比,芯片卡容量大,可以存储密钥、数字证书、指纹等信息,卡上有读写保护和数据加密保护,且复制难度极高,具备很强的抗攻击能力。将磁条卡升级改造为芯片卡,确保银行卡使用更加便捷、安全,已成为国际上金融卡消费的发展方向。在中国,由于银行不愿意承担成本而影响银行卡的升级改造,这个问题是很不正常的,必须尽快解决。
首先要明确的是,磁条卡升级改造为芯片卡,是银行内部基础设备的升级换代,是银行在系统运行和业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成本,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成本都应当由银行自己承担。好比一个饭店要换一套更高级的烹饪设备,费用当然应当由饭店自己支付,而绝无向顾客收取“设备更换费”的道理。现在,各大银行普遍不愿意承担银行卡升级的成本,明摆着是想把它全部或部分转嫁到储户身上,这不但“于理不通”,而且“于法不容”(银监会早有明文规定,银行更换卡不能收工本费,其中当然包括由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不但广大储户不会答应,可能银行自己也觉得有些理亏,所以不敢公开提出收取“换卡费”,只好以拖延战术权且应对。
实际上,银行不但理当承担银行卡升级改造成本,而且更有充足的能力承担这个成本。与大多数行业相比,银行是实打实的“暴利行业”,2011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五大银行总利润达到了6808亿元,其中工行、建行的利润都分别超过了最赚钱的中石油。以银行的富可敌国,银行卡升级改造成本无异于九牛一毛,再说各大银行的收费项目已经多如牛毛,若是再增加一项“换卡费”,再从储户身上剥一层皮,于心何忍?
据报道,去年工、农、建、中四家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涉及克隆银行卡的投诉达1280件,涉及金额2919万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9倍和5.7倍,2012年仍呈高发态势;广州警方介绍,这两年广州市经济犯罪发案量最高的就是银行卡犯罪。在此严峻形势下,如果按照央行规定的时间,国内银行到2015年才全部完成换卡,不知还要发生多少起银行卡遭盗刷案件,不知还要让多少储户遭受重创血本无归?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痛下决心,果断决策,尽快出台银行承当银行卡升级改造成本的政策措施,并将银行完成换卡的时限大幅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