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份起,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经历犯罪的“破案会战”,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6.4万起,破案18.9万起,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4.3万人。在短短数月之内,打出如此声势和成果,着实令人感到振奋。
纵观各地破获的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及制售假币、洗钱、银行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证券期货、假发票、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假农资、有毒有害食品等多个领域,这类犯罪案件,大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卷入其中,不仅将遭受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对生命健康也构成威胁,特别是传销、非法集资、假农资、有毒食品等案件,一般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发同时常常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个人承受巨大损失的同时,整个社会秩序与和谐稳定都面临巨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这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行为,我们理应严厉打击。这一方面是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门只有完成了这一任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威信和形象;另一方面,积极打击经济犯罪,也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形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国际金融危机阴影尚存,国内经济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安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犯罪日趋猖獗多发的现实也告诉我们,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艰巨的重任。从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案件不难看出,这一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领域多的特点。一起案件,常常牵涉工商、质检、农业、房地产、金融、财税、证券、商贸、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和部门,协调难度大,形成合力并不容易。更何况,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当前的经济犯罪还逐渐呈现出产业化、链条化、跨区域性等突出特点,深挖幕后难、摧毁网络难,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活动的案件也日趋增多,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公安部门打击的难度。
面对这样的情势,更需各部门通力合作。此次破案会战,公安机关担当打击主体的同时,地方党委政府也积极配合,各方统一部署,统一收网,极大地提升了打击的力度和效应。同时,公安部门也注重内功修炼,打造专业队伍,提高科技水平,特别注重加强基层公安部门的基础作用,解决了体制、机制、保障问题,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
打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也是应有之义。破案会战也好,专项治理也好,打击经济犯罪,固然可以收到效果,震慑犯罪分子。但要巩固和加强成果,则需要是要警示社会,提醒民众,提高其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警惕,达到以“打”促“防”的目的。(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