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代农业发展以农民的“失地”、“失业”和利益边缘化为代价,那就与龙头带动、助农增收的初衷南辕北辙。
在中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延续数千年的国度中,如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各地依托不同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进行着生动的实践和探索。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后,始终伴随着“兴企业”还是“兴农民”的问题。一些地方急于发展现代农业,往往简单地为企业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付给农民租金,企业独自经营,农民成了“局外人”、“旁观者”。一些企业主为了利益最大化,忘掉了自己享受着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忘掉了自己应尽的“带动”义务。这种做法的结果是,现代农业确实发展了,但农民利益却被边缘化了,最大的受益者是少数企业,而不是大多数农民。
现代农业应该是富民的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让绝大多数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现代农业中获得较高收益,过上富足而有尊严的生活。如果撇开农户单方面考虑发展现代农业,那么让工商资本大举进入农业毋庸置疑是一个快速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便捷之路。如果现代农业发展以农民的“失地”、“失业”和利益边缘化为代价,那就与龙头带动、助农增收的初衷南辕北辙了。
如何破解农民利益边缘化问题,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必须直面的一个重大课题,衢江区作了有益探索。浙江九九红玫瑰公司由工商业主创办,主要经营玫瑰种植开发及精油提炼。2008年开始,公司流转土地2000亩,免费提供玫瑰种苗,农民管种,企业管收,如果市场价格高于企业收购价,农民有权卖给市场。莲花镇五坦村农民徐六泉成立草莓“产销班”,采取土地入股方式,吸收60户农户统一生产经营,户均收入超10万元。在“九九红”、产销班等多种共赢合作模式的示范带动下,衢江区现代农业迅猛发展,每亩收益超万元的“万元田”达到3万亩。
实践证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突出农民主体,以市场化的手段,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让当地的农民参与进来,将企业的效益和农民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从而实现“企兴农兴”。否则,没有农民的支持合作,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也就无从谈起。
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政府要时刻认清,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要素和最大保障,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最重要的主体。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农民利益被边缘化,一个以现代农民为主力军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才是健康、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