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开福区王家垅社区的干部碰到一桩奇葩事。42岁的居民熊师傅应聘到某连锁超市担任“肉类中级分割技师”,录用通知书要求他带齐17项资料及复印件去办报到手续。除了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之外,还有一项是“诚信证明书”,要求社区开具并盖公章。因为不合规定,社区干部拒绝了。(8月23日《长沙晚报》)
前日,家住广州市天河路的曾先生去更换港澳通行证,因户口簿上注明出生地是重庆直辖前的“四川省重庆市”,因而遭遇了“出生在重庆还是四川”的难题。如果选择出生地重庆,曾先生的资料与办证中心系统中的资料有冲突,他要回户籍地办证中心,重新修改户籍资料才能办理通行证。无奈之下,曾先生只好把通行证出生地改为四川省,这才顺利换证。(8月23日《广州日报》)
两条新闻有很大的相似点:那就是工作人员似乎都非常负责,把关极其严格。前者开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仍不放心,还要求开“诚信证明书”;后者更是“火眼金睛”,对于资料中一丁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要求重新修改户籍资料才能办通行证。这种工作上的“严要求、铁面孔”,原本是应该很让人们感动的。
然而,这两件事却沦为公众的笑柄,何哉?原因无他,就在于它们的“反智”、“反常识”。试问,招聘一个操刀的超市屠工,你要求人家出具“诚信证明书”有何必要?你有何权利要求人家出具这样的奇葩证明?至于民警为户口簿上的“四川省重庆市”犯难,则更令人哑然失笑。重庆原属四川,到1997年才升格为直辖市,这是妇孺皆知的常识,莫非办证民警们竟如此孤陋寡闻一无所知?
若说堂堂的连锁超市和办证中心的当事人无知到如此程度,连基本常识都严重匮乏,连简单逻辑都弄不清楚,估计没人相信。那么,两朵新的“奇葩”绽放,必定是另有他因了。首当其冲的一条便是极端的利己思想和官僚主义,“麻烦归别人,方便归自己”。管你到社区求爹爹拜奶奶跑断腿,管你急得抓耳挠腮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只要“诚信证明书”,反正有这个比没这个不会差;管你千里迢迢跑回户籍地,管你找这个寻那个陪笑脸看冷脸,我只要修改过的户籍资料,哪怕这是“政府犯病,百姓吃药”也得坚持,反正你找我办事,就得一切听我的。
可以说,所有奇葩证明、奇葩要求看似是机械教条主义惹的祸,其实都是利己主义在作祟。奇葩者或为推卸责任,或为过度“保险”,或为索拿卡要。哪怕纯粹沦为一种形式,损人不利己,某些部门、单位也要习惯性地“奇葩”一把,因为这“奇葩”反正不需要自己交学费、付成本。
因此,面对奇葩证明、奇葩要求,光是媒体和公众冷嘲热讽一番,是不太顶用的,还需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使“奇葩”的制造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换言之,对于无视群众利益、违规提出“奇葩要求”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进行必要的惩戒。因为,其违背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脑袋一时发热、嘴巴随意一张,就逼得办事的老百姓跑断腿,这主观上属于轻慢,客观上构成侵权。唯有抡起法律、制度的大棒,方能使其有所畏惧,张嘴之前动动脑子,不至于闹出明显“反智”“反常识”之类的笑话来。(袁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