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陡然发生,刺痛人们的不仅是伤亡数字,更是“夜休令”的形同虚设,由此暴露出交通上的各种安全隐患缺乏有效管制,才让人真正感到恐慌。
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一辆装载危化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辆车烧毁,已确认43人遇难,仅大客车中就有41人。
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本就危险,而违规装载可燃液体的小货车,以及禁驶时段还在行驶的客车,夜行时的风险程度可想而知。纵使万分之一的几率,当这么一辆“流动炸药库”遇上“红眼客运”,也会轻易酿成相当惨烈的后果。
不幸总是被应验,@澎湃新闻将此归结于“墨菲定律”,即只要存在出错的可能,存在疏漏,事故就一定会发生。根据这一定律,“7·19”特大交通事故主要由两大原因造成。
其一,肇事小货车经过非法改装后运载危险品。据@新华网报道,肇事车辆运输的易燃品乙醇共计6.52吨,经过非法改装后上路行驶,追尾大客车后,易燃品全部漏到地上,瞬间爆燃。如此明显的危险品运输,本就该知道其中的巨大风险,但在利益驱使之下,运输方明知可能出事,仍然进行非法改装,也与违法成本低、监管力度松懈有关。
其二,凌晨禁驶时段客车仍在驾车运行。根据规定,凌晨2时到5时,客车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临时停车落地休息。而事故中的客车在凌晨3点仍在行驶,罔顾“夜休令”的疲劳驾驶,时刻处在事故的危险之中。拿车上53名乘客的性命作赌注,司机显然太过轻率,也从侧面反映出客运公司对驾驶人员的培训管理是亟待改进的。
造成事故的原因,归根究底都是可以避免的,但症结仍然在于相关部门的监管没有到位,作为交通安全线的最重要一环,关键时候掉链子,酿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新京报观察家总结我国交通监管的弱势时,提出普遍存在的突袭式监管不甚靠谱:“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每每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则各地各部门就会雷厉风行一番,翻出原本就有的规章制度重申一下,严查一阵子,而过后不久,则松弛下来,呈现疲态,甚至故态复萌、变本加厉。”
这种缺乏持续性的监管模式,终究会被漏洞所击垮,要知道交通安全的每一个环节、流程都息息相关,没有全方位的监管,仅仅靠司机的自律是无法保障交通安全的。此外,我国现代公路交通只有不过几十年的积淀,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还未形成一套完善而严谨的安全防护意识。这种情形之下,制度的保障和监管的贯彻,是防止事故的最佳屏障。
除去他律,自律同样重要。在遵守交通规则、法规的前提下,不管是何种车辆,都该好好依照@央视新闻总结的驾车技巧:“①行车前全面检查(制动、胎压、油量、灯光)②系上安全带③使用儿童安全座椅④收起车内装饰用品⑤切莫超速⑥保持车距⑦不违规停车⑧匝道过头不倒车⑨远离大车⑩夜间行车正确使用灯光。”
总之,唯有交通监管和司机自律同时发挥作用,此类惨烈的交通事故才会尽可能地减少。在“7.1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以生命为代价的警铃敲响,我们期待诸多改变——期待“夜休令”能够发挥效力,尽可能地消灭“红眼客运”;期待非法运载的危险品不再轻易过检,交警能够及时发现;期待驾驶人员都能遵守交通法规,不再抱有侥幸心理。那么,交通安全不会是人们所担忧的问题,令人麻木的交通事故也不再会频频见诸报端,这才是公众所共同期待的。(晏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