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未缴纳一年一度的长沙路桥通行费的车主,将面临每日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处罚。不少车主对长沙市多年来收取路桥通行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强烈要求取消的车主,认为以往路桥通行费与养路费是一起征收的,如今养路费取消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何况在收费细节上还存在着种种不合理、不公平。而坚持要收费的有关部门给的回答则是——桥归桥,路归路,“养路费”是养路用的,“路桥通行费”是还贷,贷款没还清,路桥通行费就得继续征。
就这么着,路桥通行费,至少从2009年取消“养路费”算起,就争议了五年,也继续收了五年,今天重新成为争议话题,其中有个重要因素:是因为养路费取消后,路桥通行费也被取消与年检绑定收取,由此增加了征收的难度,抗交、拒交的逐年增多——据某车主群统计,有近70%车主没有缴纳这笔他们认为不该缴纳的费用。其实,有的交,有的不交,更加剧了这项收费的不公平性,关于取消“路桥通行费”的呼声也就更加响亮。
2011年,趁着长沙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的有利东风,湖南省人大代表彭庆光正式提交建议,要求取消长沙市的“路桥通行费”。还有网友在政府网站留言,强烈要求取消这项收费。有关部门不厌其烦地重申了多遍的收费理由,也简约公布了这项资金的收取依据、金额与使用去向:该费从1991年起征收,到2008年共征收通行费15.1亿元……同时,还举例说上海等一线城市也都征收路桥通行费,以强化长沙收费的合理性。
如今,上海已经取消了路桥通行费,长沙依然在收,其实说来说去,还是当初的那些理由。少了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比对,多了征缴时的摩擦——如今的困境,长沙有关方面其实必须积极审时度势,研究路桥通行费该不该收,能不能取消。
客观地说,即便收取方式与细节上没有做到足够合理公平,但收取这项费用的理由其实是存在的。当初与燃油消费税一起合并取消的养路费等六项费用,并没有包括进路桥通行费,贷款没有还清,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收取路桥通行费,情理与政策法规上可以说得通。但是,还有多少贷要还,要还多少年,随着贷款的逐年减少,路桥通行费是不是也应相应减少,理当说清说明。
可以收费,并不是说不能取消这项收费。从税费改革的大趋势上看,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具体到长沙,一年八百多亿的财政收入,而路桥通行费一年也不过只能收取2亿左右——不仅有能力承接,而且压力并不大。不过取消与否,还要看主政者如何细算经济账与民心账,如何在靠拢民意的价值取向上与一线城市比美。其他城市亦是如此。(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