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收费公路专项整治立几张存照

时间:2011-06-17 13:43   来源:羊城晚报
  我们从五部门此次针对收费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提出的具体措施中选择几个亮点存照,以便于公众监督,并时刻提醒有关部门言必行、行必果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今年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问题,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6月15日《新京报》)

  细看五部门通知全文,与以往刮一阵风的专项整治不同,这次收费公路专项整治似乎要动真格,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亮点多多,整治的范围和力度前所未有。如果能落实到位,中国收费公路的面貌将会为之一变。这应该与几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发展事宜有关,中央政府倾听到了民众对于公路收费的怨声,认识到了公路收费乱象不仅盘剥百姓利益,而且阻碍经济发展,非大力整治不可。

  有关收费公路的批评性言论汗牛充栋,不必重复,也暂且不论怎样“治本”,眼下不妨先关注于“治标”———将五部门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效果。为此,我们选择其中的几个亮点立几张存照,以便于公众监督,并时刻提醒有关部门言必行、行必果。

  存照之一:已还清贷款的政府还贷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若这一要求得以严格执行,则意味着大量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应在整治期间停止收费,从此变成免费公路。比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虽然它已由政府还贷公路转变为经营性公路,但一条公路还清贷款后转变为经营性公路继续收费,明显不合理,应属于五部门通知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之情形,按要求应“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将政府还贷公路转变为经营性公路,是一些地方延长公路收费期限的一大“法宝”,为此,让违规变更性质的收费公路实现“属性归位”,应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有关部门不妨在成本和收益监审的基础上,辅以“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尽快向社会公布哪些公路已还清贷款,应当停止收费,以发动民众形成监督合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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