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奖院士的学术意义有疑

时间:2013-11-20 10:24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近日从“第二届武汉设计双年展”上了解到,武汉将出台政策扶持工程设计产业,工程设计企业出一个中国工程院院士,将获得1000万元发展基金奖励。据称,这是全国首个针对该产业出台扶持政策的城市。这引发社会的巨大质疑(11月19日《北京晨报》)。

  事实上,像武汉这样大手笔花钱奖励培养或引进院士人才的做法绝非孤例。今年5月,辽宁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规定,将一次性给予培养或引进院士的单位奖励1亿元,对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而该规定从去年酝酿起草就引起社会巨大争议,但最终还是照旧出台。

  众所周知,两院院士在科技创新、科研攻关、重大科技项目引进、科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和引领作用,进而对一个地方或系统的经济、社会等发展具有强大的带动、引领和示范效应。有关地区和部门拿出巨额资金奖励培养、引进院士的单位,某种程度上显示了他们的勇气、胆略和睿智。就此而言,该政策似乎可行。但问题是,这是巨额设奖的唯一目的吗?我国两院院士的高附加值决定了这样的巨奖目的或效果不应被单一地看待,引起争议也就在意料之中。

  今年11月,年满80岁的沈国舫院士向工作了一辈子的中国林业大学表达了退休的意思,结果党委书记和校长都不放。“他们说你是我们学校的旗帜,还要靠你说话呢”。沈国舫还是环保部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中方顾问,今年他也表达了辞职的意思,结果对方硬拉着不放,理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顶替”。

  院士退休难生动地说明,院士早已不只是个人贡献与荣誉的见证,同时更是所属科研机构乃至地方的牌子。现实中,有了院士,便意味着可以多拿项目、多分科研经费。地方申报项目,将院士大名列入,便意味着成功了大半。

  反过来说,现实中院士身份与利益的强相关性,注定了院士退休难以及地方争抢院士热。而这已然让院士遴选过程充斥了猫腻。比如,除了个人贿选外,明知不符合条件和材料造假,原铁道部还要倾全“部”之力争取张曙光当选院士,其中诸多细节可以证实这些猫腻的存在。

  而今,在院士荣誉与利益没有有效脱钩的情况下,在院士遴选制度没有有效破题、充满猫腻的情况下,武汉等地方不是在直接有效培养院士人才的土壤等环节上下功夫,而是大手笔地对所谓培养和引进院士的机构予以重奖,难免让人联想多多、争议多多。而这样的巨额资金奖励,难免存在为剑走偏锋地争取院士提供有力资金支持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是主观的还客观的。

  无疑,这再次折射和凸显了我国院士相关制度不科学、不合理的沉疴。直白一点,这与其说是在鼓励有关地方和机构培养或引进院士的积极性,不如说是在怂恿有关地方和机构在申报、培养或引进院士方面剑走偏锋。从一定意义上讲,这就是对本不清白的院士遴选增加制度“雾霾”污染。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有关方面已经认识到了院士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出台前后,相关方面表达了要对院士相关制度进行改革的意愿,如讨论院士退休、改革院士增选制度等。祈愿借此前所未有的东风,能对我国院士制度的沉疴来一次彻底大扫除。只有这样,有关地方的巨额院士奖励政策才可能彻底消失。(余明辉)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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