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改委日前通报了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积分入户办法相比,新政策取消了房产、捐款等加分项目;将原来按分数高低排序轮候入户改为达到60分门槛分值后,按照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先后排序轮候入户;并且简化了“自证”程序,申请条件由目前的12大项简化为6项。
制订积分入户政策的初衷,就是旨在为长期在广州有稳定工作但学历、技能水平尚未达到迁入管理规定所设定条件的人员入户打开一个通道。这部分人群一般工资收入比较低,虽然在广州生活多年,但不一定买得起房。因此,此番将入户排序原则进行调整,把原来以分数高低排序,改为达到规定分数后,以累计缴纳社保时间先后排序,有一定的合理性。
就调整后的新政来说,可谓亮点频频:在申办流程上,类似“无犯罪记录”、“计生证明”等材料将无须申请人“自证”,大大简化了申办手续,在“办证难”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的当下,具有相当大的现实意义;房产、捐款等备受争议的加分项目被新政剔除,仅保留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五大类指标,能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减少暗箱操作……
不过既然是征求意见,不妨提两个意见,仅供参考:
一、积分入户新政的门槛能否再放低、指标能否再放宽一些?新的政策规定积分入户不再实施每年3000个名额的固定指标,而是根据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实行年度总量控制。但总量究竟控制在多少,新政没有透露。鉴于广州外来人口众多,且有很多已在广州工作生活多年。所以,不妨考虑降低入户门槛,让更多的新广州人能成为广州市民。
二、积分入户新政可以考虑一定的倾斜性。一方面,对那些高技能人才,可以优先引进,这些人才是广州经济发展的人才保证;另一方面,对那些护工、环卫工、养老护理员等人才有所照顾。因为对这些人来说,出于各种原因,他们可能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以缴纳社保年限为唯一竞争依据,他们显然不具有竞争力。那么在申请时能否特殊考虑,让这些广州需要的人落户,值得考虑。(子在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