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红印章防不了骗婚

时间:2013-07-11 15:51   来源:长沙晚报

  从7月8日起,广州市民政婚姻登记部门不再在市民办理离、结婚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市民须自行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变更婚姻状态。(7月10日 《广州日报》)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的说法,“结、离婚时在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笔者乐于从公职人员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表态。此事折射了行政部门对公民个人隐私的尊重和保护。平心而论,尽管离婚率逐年增加,但社会却仍未摘掉对离婚人士的有色眼镜,总以“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理论为依托,想当然地阐发对当事人性格、人品的质疑。因而,将“离婚”标签从个人的户口簿移除,体现了制度温情与人文关怀。再者,如果不涉嫌违法乱纪,清清白白的离婚者在新的感情生活里,是否告知对方自己的婚史,顶多算个感情诚信问题,实在与法律无涉。

  然而,在某社交媒体上,一项就此展开的投票结果显示,占多数的网友反对广州的这项新举措,“此举将增加骗婚隐患”是绝大部分人的观点。可见,大家提防的怕还是“已婚”标签的移除,会使户口簿成了别有居心之人隐婚的“帮凶”。

  笔者此时倒突然想起了多年前,在广州闹市街头见到的一幕:十余名中年男女,人手一块A4大小的纸板,上面用马克笔加粗的“刻章”二字格外醒目。在全国许多城市,人行天桥落脚处总少不了提供此“服务”者。由此可见,户口簿上的一个红印,最多是一把未扣上的锁,防得了君子,却防不住小人。再者,这个红印,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因而没能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户口簿贴了“标签”的情况下,各地依旧骗婚、瞒婚事件频发。

  2012年4月,郑州刘女士发现自己朝夕相处了5年的丈夫“张伟”,竟是一名在老家已婚已育的范姓通缉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漂白”身份的范某,正是利用了民政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未联网的漏洞,才得以堂而皇之地“依法”成婚。由此可见,骗婚之防,不应设在一个红印上,而应把标本兼治的希望寄予公民个人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门联网之上。

  去年6月,我国也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目标,这意味着过去难以防范异地骗婚的制度漏洞填补了大半。但要杜绝利用“假身份”、“黑户”骗婚、骗房、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现象,一个统一的数据存储处理中心、一个可供公安、民政、人保、卫生、住房、金融等多部门进行跨业务、跨部门信息处理的平台,亟须建成。

  这一呼吁并不新鲜。早在2007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办电子政务处就曾宣称,将在年内建成人口信息库,实现北京市内个人信息的跨部门联网。然而,今年7月5日,我们却又从该市民政局得知,“北京市将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婚姻登记与公安、司法、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得不说,这种制度创新的“龟速”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其中原委究竟是什么?如果真是技术原因倒也可以理解,但若借着“技术障碍”的名义而推诿拖延,就令人心寒了。(罗晓星)

编辑:张御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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