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事故发生,预防“关口”需前移

时间:2013-06-08 16:26   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松懈,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日前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令人十分痛惜,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切。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如何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要一点在于强化各地各部门的责任落实。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方面,在安全问题上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一竿子到底”。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以有效的问责机制,倒逼企业及政府强化责任意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长期不依法依规酿成的后果。要想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就必须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对于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人,无论是企业生产行为,还是政府审批及监管行为,都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只有铁腕打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才能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

  此外,企业安全生产做得怎么样,政府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管抓得如何,老百姓心里最清楚。要真正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还须让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的监督中来,将评判的标尺交给群众,对于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问责和惩处,到不到位,也要看看群众满意不满意。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还必须强化协调,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既坚持预防为主,更重视治本为上;既加强教育管理,更强化监督检查和严厉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才能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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