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记者搭乘部分动车体验吃饭问题,10元盒饭断供、8元八宝粥断供、方便面没有,工作人员解释称早就卖完。有乘务员则称,有15元的方便面,你还会去买40元的盒饭吗?2011年年底,铁道部要求要保证旅客列车有2元以下矿泉水、15元以下盒饭等供应,且不得断供。(1月29日《现代金报》)
现在我们有的部门在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上,经常地喜欢打折扣、搞变通,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不敢不执行,就来个搞变通,变相地不执行。有的面对制度规定,不是完全执行,而是只执行一半或者一小部分,其他的不执行。
像这样在火车上称低价的食物早就卖完,实际上就是对铁道部要求要保证旅客列车有2元以下矿泉水、15元以下盒饭等供应规定变相的不执行。现在我们很多政策规定都是好的,但就是因为执行有问题,从而使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好处没有惠及群众。这样的问题出现很大程度上就在执行力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为什么不能在执行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从这件事情来看,一旦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就等于是不执行政策规定,或者是执行效果上大大地打折扣,让群众得不到应有的实惠。
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危害还不止这些,它还会让制度失去了权威,政策失去了严肃性,影响了政府形象,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的要坚决杜绝,绝不能让其发展,伤害政府诚信。
要杜绝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加大惩处力度。不执行制度、违反制度的要惩处,对那些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政策的,我们也要惩处,有关部门要提高分辨能力,认清哪些属于是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政策,迅速地启动问责程序,让他们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不执行、不敢在执行的时候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