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要“少收费”乃至“零收费”

时间:2012-12-28 14:29   来源:广州日报

  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

  尽管在个别收费上有些人由于不知情,还闹了不少“乌龙”,比如说在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工本费和签注费上,公众刚开始以为全部取消,结果有关部门一解读,才知道取消的只是公务往来的,因私的则并未取消,害不少人空欢喜一场。但取消了户口簿的工本费等,的确是个好消息。而且取消和减免行政收费已经成为一个大趋势,这既是公共服务理念的回归,也是“还利于民、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体现。

  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每年国家都会不断对行政收费进行批量减免,然而相较庞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而言,减免的力度又显得不够。这从眼下仍在执行中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就可以看出,仅国家认可的行政收费就一共有240个大项,这还不算各地方自己设立的各种收费项目。而且值得警惕的是:到了有些地方,虽然一个行政收费被取消了,另一个改头换面的收费又会取而代之。像之前取消50元/人的机场建设费后,又改征为“民航发展基金”,就广为诟病。

  严格说来,纳税人缴税后,理应享有免费的公共服务,这不但符合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本义,也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应有之义。因为类似户口簿工本费等虽然需要付出成本,但完全可以用财政收入支出,而这笔钱其实也是源自于公民的税收。当然,倘若一切收费都用公共财政支出,也会存在着不公平的问题,比如说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费,只有一小部分人申请的签注费,却要动用所有人的税收,对那些不去港澳的公民来说似乎有失公平。但户口簿、户口迁移等几乎关涉到所有人,这些公共服务还要收费,就显然有些说不过去了。而且公共服务还收取手续费、登记费、管理费,这难免让人有点想不通:难道为公民服务还是有偿的?

  过多的行政收费对企业、对公民都是一大负担,仅就此次取消和免征的30项收费而言,每年就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可以想象那些仍在以各种名目征收的工本费、管理费等,是多么的需要“减负”。而且,如果监管不到位,还会导致乱收费、以罚代费的现象。

  在税收收入年年增长的背景下,非税收入尤其是行政收费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功能理应不断被弱化。而且逐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是“费改税”的要求。如何取消?国家每年分批次地对部分收费项目进行减免自然很有必要,但从根本上恐怕还需从行政审批的“零收费”上做起。只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能从源头上治理收费多、收费乱,才能向公共服务的“少收费”乃至“零收费”迈进。广东肇庆国家高新区从今年8月开始,率先对7项行政审批实行“零收费”,是个不错的范例。 (李子岳)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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