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不得推诿病人咋落实

时间:2012-12-10 15:38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12月7日报道,北京市卫生局拟于近日出台通知,对推诿急诊病人的医院实施严格的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予以“降级、降等”等处罚。这意味着,今后,医院急诊科以“没床、没设备”拒接病人,就可能被降级。

  急诊推诿病人,不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令人难以接受。因为急诊患者的病情常常会在瞬间发生巨大的变化,每一分钟都十分宝贵,每一次推诿都可能让患者生的希望白白溜走。所以,重拳打击推诿患者的急诊,对于保证急诊患者的生命安全十分重要。

  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一家医院已经人满为患,并且真的“没床没设备”时,仍然坚持把患者留下来,是不是真的就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呢?

  急诊说到底只是一个抢救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要人力和物力对其进行运作,如果没有人力物力做保障,病人真的留下了,又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一个医生如果同时抢救好几个病人,可能有质量吗?这就好比一辆只能载客5个人的轿车,你一定要它拉上遇见的每一位需要乘车的乘客,能得到好的结果吗?能否将乘客全部搭载是一回事,就是搭载上了,乘客的安全也会得不到保障。

  一个更为致命的问题在于,如果以后病人在急诊时间专挑那些平时挂不上号的医院去看急诊,这些医院真的能承受得起吗?

  因此,急诊不推诿病人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这需要一些配套的条件。

  首先,要保证急诊病人的分流渠道。急诊可以不推诿病人,但同时也具有限定病人的权力,例如建立必要的危重症评分标准,对于不够危重症标准的病人,应迅速分流回家,或者,对于一些诊断和处理相对简单的疾病(如急性阑尾炎),可以转院至二级甚至一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以避免急诊资源被非急诊病人大量占用,影响其急救能力。

  其次,应该规范急诊的入院通道,鼓励病人呼叫救护车,通过急救车转运病人,一方面保证院前和院内信息的早期互动,另一方面通过急救车发挥初步的分诊作用,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患者送往合适的目标医院。避免出现心梗病人进入不具备夜间溶栓或进行冠脉造影检查能力的医院,或者烫伤患者进入没有烫伤科室的医院等情况的发生。

  第三,应加强急救车的力量配置,让急救车具备较高的院前急救的能力。也就是说,急救车应该更像一个移动的医院,而不是简单的病人运载工具,保证一旦出现某些医院病床周转不开时,急救车能发挥基本的急救作用。

  急诊病人被推诿的根本原因还是急诊资源分布不均衡,急诊的定位不明晰,导致急诊资源不能真正为急诊患者服务,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最根本的。(郑山海)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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