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被遗弃暴露政策短板

时间:2011-12-07 10:59   来源:西安晚报

  11月15日,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中学教师谢桐军骑摩托车从学校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后被送进新田县中医院。家属找到他时,却是在医院大门外的垃圾堆旁。医院称,误认为这名伤者“精神有问题”,所以要求保卫科人员尽快处理此人。(12月6日《潇湘晨报》)

  在日前召开的第五届全国医院院长年会上,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项目部主任刘远立称,每年公立医院欠费达到100亿,其中很大一部分便是急救医疗欠费。这足以证明,公立医院在接诊或收治急诊患者之后,如果不能知悉患者的支付能力,极有可能陷进“亏本医疗”的怪圈。循着这种逻辑,我们就容易理解为何在当地医院会出现将车祸患者“误认”为精神病患者,并“清理”到医院门外的垃圾堆上的事情了。

  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医院方“见死不救”的事件,最根本原因就是医院方“怕亏”。现实如此,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在现有医疗管理体制之下,为了生存或获得更大的收益,一些医院自然就会挖空心思提升药价、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甚至为了规避欠费风险而违背医德公然“见死不救”了。见钱眼开的医院当然应予以严厉谴责,但打“板子”恐怕不能光打到医院身上,医疗政策的误区和政府的社会责任同样难辞其咎。

  要从根本上让类似的急诊患者(无身份证明的),可以看得上病、救得了命,就必须有一个解除医院“怕亏”心理的保障机制。美国有一项政策,面对患者急诊,医院不允许看其身份,必须立即进行无条件免费救治。而这笔钱先由政府支付。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在医疗责任上和“免费先救”上的责任体现及责任分工上,是远远不够和远没有到明晰的地步。

  另一方面,我国急诊或大病医疗救治的社会保障体系远未完善。让医院方单独承担“亏损”和单方承担全部社会救治责任,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政府和保险机构都有共同承担的义务,但遗憾的是在政策设计和运行机制上还相距甚远。

  将急诊病人当成“精神有问题”,拒绝继续救治并扔到垃圾堆上令人心寒。但我们在强烈关注和谴责医院方的无良之时,且莫忘了尽快弥补医疗救治政策和医院保障机制的巨大“漏洞”。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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