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广东举行山村优秀教师表彰会,303名来自山村中小学老师每人获得1万元奖金,以及5000元到省市重点学校跟岗培训费用。不过,在当天下午的主题报告会上,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却透露,这笔奖金还没发下去,就已有几个县教育局要求老师上交奖金。他严令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准“截留”或“抽水”奖金。(12月1日《南方日报》)
虽说教育厅长的严厉表态,以及出资方“将奖金直接打入山村教师本人账户”的“死命令”,使得外界对这300多名优秀山村教师的奖金不被“截留”或“抽水”有了些许信心,但“奖金尚未下发已被要求上交”的事情本身却让人始终无法释然:这其中究竟透露出怎样荒诞、嚣张的权力逻辑?那三四个县的教育局是出于什么理由侵占民间团体颁发给山村教师的奖金,凭什么要求“荣誉归你,钱上交”?这种发“山村教师财”的事情究竟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
近些年,随着媒体及社会对于山村教师,尤其是山村民办、代课教师处境关注力度的持续增加,应该说,这一群体的津贴待遇确实有所改善,各种培训、受资助的机会也明显多了起来。但与此同时,也有愈来愈多的人开始动起了山村教师的“歪脑筋”:前有黑龙江8名官员假借乡村教师身份参加崔永元公益基金会承办的培训班,今又闹出广东多个县教育局要求山村教师上交表彰奖金的丑闻。其目的之卑鄙、举动之无耻叫人愕然,更令人发指。
显而易见,这些行为首先侵害了山村教师接受技能培训、获赠荣誉奖励等的机会和权利,势必大大打击他们扎根基层、普及教育、为山村培养人才的积极性。事实上,李学明副厅长所担心的山村教师“跳槽问题”,一方面固然与山村学校收入微薄、培训机会少、上升空间小有关,但另一方面,相关权利得不到保障,特别是一些社会团体给予山村教师的培训机会、物质补助常常遭挤占、被截留所激起的不满心理与“被剥夺感”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更重要的是,这些无耻的违法行径,还将进一步危及山村学生的受教育权。试想:倘若那些受理想或使命感驱使而留下来的山村教师一怒之下撂挑子走人,外出打工去了,那么山村娃们的教育问题谁来解决?可以说,振兴山村教育首先要确保山村教师“一个都不能少”。
由此笔者以为,对于广东这起部分县教育局意欲“截留”、“抽水”山村教师奖金的恶劣事件的处理,不能仅仅停留在“确保奖金发到教师手中”,以及领导“我个人很不认同这种做法,这是不对的”口头批评层面,必须深挖严查,揪出“潜伏”在教育部门内部的硕鼠,必要时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方面不妨有股小崔般的“较真劲”,惟有如此才能刹住这阵发“乡村教师财”的官场歪风邪气。 (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