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比控制商品房利润更靠谱的办法

时间:2012-10-23 14:37   来源:工人日报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城市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将商品房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将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在媒体上公布。

  此前,公众与媒体一再吁求物价部门公布楼盘成本清单。如今,陕西省要求商品房利润控制在10%,再一次将公布楼盘成本清单的问题摆在公众面前。

  公布商品房利润或是楼盘成本清单,显见的好处,一是防止房产商欺骗消费者,提升房价,赚取暴利;二是让百姓购房明明白白,不再受欺骗;三是,可以消除购房者顾虑,不再持币观望。如此“利好”政策,似乎能打破楼市遇冷僵局,但在笔者看来,“商品房利润不超过10%”不过看起来很美而已。

  首先,抑制楼价畸高,房产商身上要“流淌道德的血液”,不要赚取暴利;但是政府也要有社会担当,不能倚重“土地财政”。当今社会的共识在于,房价高,百姓买不起,与房产商的暴利有关,也与一些地方地价高、税收高不无关系。“地王”频现,动辄卖出“天价”,一套房子,经过立项、建设、配套、销售等环节,涉及多项税费,楼房如何不卖“天价”?

  其次,在能公开的层面上,某个区域的住房成本算得清吗?一座楼盘成本的核算,不是简单地将各类成本加减乘除运算,便可得出一个利润数字来。比如,不断有业内人士爆料,“企业拿地没有一个不行贿”;楼盘开发利润竟有相当一部分被土地规划、测量、招投标等相关部门层层消化掉了……很显然,这些成本是摆不上桌面、无法计算的。既然无法计算,这个10%的商品房合理利润率肯定失真。

  其三,由政府部门代房产商计算成本,房产商提供的数字资料、计算的数据是否真实权且不论,值得拷问的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楼市成本多少属于商业秘密,楼价高低,要依据建设成本,还要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行政部门直接插手干涉楼价和企业利润,未必经得起法律质疑。

  当然,并不是说,政府对楼价畸高就该无为。相反,抑制房价,一是要靠地方政府抑制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的冲动,在降地价、减税费上有所作为;二是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如通过“限购令”等政策措施,防止热钱涌入“炒房”、“囤房”;三是,学习新加坡等国以及香港地区的做法,发展公租房,即由政府负责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并以此作为抑制房价上涨的重要杠杆。

  抑制房价,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没有一剑封喉的绝招,唯有的是秉承一心为公的执政理念,实行多措并举。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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