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的玩笑”开不得

时间:2012-10-12 10:33   来源:新民晚报

  在42天时间里,国内竟有三家航空公司的5个航班遭遇恐吓。8月29日,国航一航班收到威胁信息后被迫返航;8月30日,深航一航班受威胁后备降;10月8日,南航一航班受威胁后备降;10月9日,两架国航航班再次受到威胁,被迫延误3小时以上。而调查证明,这些恐吓都是虚假信息。

  声称机上有“炸弹”,实则是“诈弹”,类似事件不是没有过,但像近期这样集中出现,还是比较罕见。其中原因,虽然可以说存在巧合,但也说明,在一些人的思维逻辑中,并没有认识到恐吓航班行为的严重性,甚至视同儿戏。

  在8月30日发生的深航航班受威胁一事中,嫌疑人编造恐怖信息的目的竟是为了阻止债主讨债。今年4月27日,有人拨打浦东国际机场热线,自称是“基地”组织恐怖分子,在国航一航班上装了炸弹,勒索100万元。此前,有导游为了让旅游团赶上飞机,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试图拖延飞机起飞;还有人为了阻止情人乘机离开,谎称飞机上有恐怖分子……

  这五花八门的理由,折射的是嫌疑人的极端无知和自私,或为了恶作剧,或为了泄私愤,或为了达私欲,竟把违法行为当做无伤大雅的玩笑,任意妄为,足显法制意识缺乏,公共意识淡薄。

  这种“天大的玩笑”岂是开得的?根据民航法和刑法,编造传播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5年以上徒刑。航班受到威胁之后,被迫延误、返航或备降,机舱必须清理检查,乘客、行李必须重新安检,相关部门、企业增加无谓的行政、经济成本,乘客的时间被耽误,情绪受影响,利益遭损失……这种种后果,都源于一句轻飘飘的谎言。

  得让轻飘飘的谎言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行。不能把类似事件看做恶作剧失败的笑料,否则,“狼来了”的谎言一再重复,可能麻痹人们的神经。近年来,编造民航客机恐怖信息的行为多被处以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专家认为量刑偏轻,而且应增加经济处罚的金额,以弥补相关企业和乘客的损失;也可将嫌疑人列入航空黑名单,甚至终身“禁飞”。这些建议值得研究。

  近期恐吓航班案件屡屡发生的原因,是处罚力度不够,还是社会上对这种行为是犯罪的认识程度不够,需要好好探讨,并对症下药。联想到这段时间同样时有发生的机上暴力事件,客机安全的重要性,仍然有传播的必要;在公共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也还处在一个需要不断提醒、持续推广的阶段。在观念上有社会共识,在行为上有法律约束,才能减少将恐吓当儿戏的危险游戏。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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