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腐败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腐败,在一个政府主导的国家,如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或制度来对官员队伍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一直是我们探索的课题。
日前,广东省纪委在这方面迈进了一步。一个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职能的综合性惩防腐败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冠以“廉政”名称的防腐机构。其意义正如广东省纪委负责人所称,它既是体制机制的突破,也是惩治预防腐败思路的创新。
中国预防腐败的机构不可谓不多,在党内,有纪检;在政府,有监察;在司法,有检察;在经济,有审计。客观而言,这四家监督主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反腐工作。其中,纪委为主导,政府的行政监察、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相配合。这一反腐模式凸显了党的作用,但也使得建立法治渠道、加强司法机关作用的反腐建设显得不足。
另外,反腐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由不同部门行使和负责各自领域的反腐工作,虽有助于本部门和领域的反腐深入开展,然而,现在的腐败,形式多样,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这种各守一摊的反腐模式的局限性就显露出来。现在,珠海横琴廉政办的成立,将多个部门的职能整合,在惩治预防腐败方面实现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形成“一体化”防治腐败格局,不仅利于凝聚反腐合力,克服各自为政的弊端,而且也节省了人力、物力,精简了机构,从而在反腐的体制机制上是一创新之举。
我国的反腐形势还相当严峻,比如广东,近年来就有一批腐败官员相继落网,而不少是地方或者部门一把手。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危机感,如果在反腐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上不能赶在腐败前头,反腐败就会落后于形势,人们就会丧失反腐的信心。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两年前在省纪检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构建广东特色惩防体系的重大命题,值得一提。按照汪洋的阐述,它包括三点内容,其中第二点讲的是坚持系统构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包括加强整体规划,注重整体性,最大化发挥整个惩防体系的功能;注重关联性,最大限度减少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注重层次性,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空间;注重统一性,实现制度的有序化、体系化。横琴新区廉政办的设立,可看作是此一反腐思路的具体体现和落实。
当然,廉政办的反腐模式是否能向全国推广,还有待实践检验。广东省纪委之所以在珠海市横琴新区首设廉政办,是因为横琴新区是特区中的“特区”,可以利用中央赋予的一些权限来探索反腐新思路,但在全国其他地方,目前至少还没有这个条件。
整治吏治腐败,是当前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使反腐取得实质成效,彻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除了反腐本身需要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外,还需要一些基本的制度改革,如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权力调节的领域;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要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官员的收入和财产应向社会公布;对问题官员的提拔者要问责;以及强化媒体和舆论的监督等。但不管怎样,横琴廉政办的成立,为我们在现有的反腐模式外,探索了另一种可能性,因而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