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到南京中央路河路道附近一银行自助区存款,因操作失误,一万元被机器吞了,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被告知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可他心里不踏实,报警求助也无果,便想出一招,换个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扬子晚报》9月9日)
银行对他们“现实的服务”解释为“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这话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银行为什么不能站在储户的立场来看问题呢?如果一个储户被吞了钱,至少他希望银行的人过来帮他固定证据,解释处理程序,让他心里能更踏实。但是,储户们是千呼万唤都等不来银行的人,倒是说多吐了钱,银行的人马上就来了,这难道不会让储户感到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吗?
银行没有理由不摆谱,因为规则是他们制定的,而储户们只有遵守他们制定规则的份。迄今为止,没有人可以否定银行是一个垄断机构,虽然目前市场内似乎有多家银行,但银行仍然是需要国家特许的行业,而批准诞生的银行又往往是国家的“宠儿”。而且,银行的垄断还体现在享受了政策性待遇,比如说指定利率,银行通过这种非市场化的利率运作,在经济表现不佳,百业疲惫情形下,仍然成为“万绿丛中一点红”。
对比之下,消费者或者储户就弱势多了。面对着垄断且霸气十足的银行,消费者、储户往往别无选择,只能接受银行的“霸王条款”。而且,消费者、储户往往是个体和单兵作战,并没有相应的自己组织,消费者协会虽说名义上是消费者自身的组织,不过也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而且也不是储户的专门维权组织。因此,总体来说,相对银行,消费者、储户的权利贫困多了。(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