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持刀砍人为何成“戳伤”?

时间:2012-08-14 12: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靖江一公务员持刀砍人”的视频近日在网上引起关注:伤人者为江苏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子、市政府公务员陆剑波。11日下午,靖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8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靖江市靖城街道虹兴社区居民缪某(陆胜民之妻)与邻居臧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且互相殴打。此时,陆剑波(缪某之子)刚刚回家,见状即从车中取刀将臧戳伤。(《新京报》8月13日)

  陆家与臧家有何恩怨,尚待还原,但就公开的视频而言,陆剑波挥舞尖刀疯狂砍向臧某,这已是不争事实,但靖江公安却堂而皇之地称,“陆剑波将臧戳伤”。也难怪网友怒斥,“明明是砍,怎么是戳了?车中随时携带利刃,随时拿出来动手,这叫戳伤?靖江公安局里有识字的人吗?”

  与“砍”相比,“戳”的力度、恶劣程度以及违法性质都大为淡化。而从后果看,伤者身上多处血管破裂,跟腱断裂,缝了上百针,伤者的左手拇指处肌腱及神经断裂,这些都足以说明不是一般的戳伤。

  公众之所以紧盯“戳”字不放,皆因陆剑波是当地公务员,除了担任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还任东兴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办公室副主任、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职。最关键的是,其父乃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而靖江公安微博将砍伤淡化为戳伤,这到底是不是故意包庇?

  有此想法并不唐突。首先,陆剑波何以敢在砍人时叫嚣“公安局是我家开的”,他为何要随车携带尖刀?从视频看,该刀有一定长度,是不是管制刀具?最后,据报道,两家吵架的原因是陆剑波家的别墅违建,私自搭造车库,并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受害者家庭反映“他妈妈和我们整个小区的人都吵过架,以为自己家是当官的就很了不起”。既然是违建,就该拆除,在“小区里面大家都反对”的情况下,陆家违建安然无恙,是不是与陆家父子的官员身份有关?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治的尊严在于不管是官员的爹还是官员的儿子,或官员本身犯罪了,都应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尊严,人们才会信仰法律。于此而言,“戳”伤比砍伤更让人不安。砍伤公民,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果依法处理并兑现正义,公众会有如释重负之感,而“戳”字一出则让人担心行凶者被轻轻处理。如果行凶者果真被轻判,必然加剧公众对特权的不满,以及对法律公正的失望。

  据悉,陆剑波已被刑拘。根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陆剑波是否被依法严惩,需拭目以待。为了打消公众疑虑,此案不妨异地审判,或由上级部门直接派人监管。同时,应查查陆家价值数百万元的别墅从何而来?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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