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调控无须重来、房价值得等待”?

时间:2012-06-19 10:26   来源:人民网

  近日,央行宣布降息并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同时重申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别媒体解读为“央行特急文件规定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7折”。央行新闻发言人称此“有意曲解央行政策意图,有市场炒作之嫌”。

  如果站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化十余年的历史进程上看,媒体的敏感不无道理。在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几乎每一次调控后期政策的些许松动,都会带来房价的报复性上涨与购房者的恐慌性出手。2008年底至2009年初放开的首套房贷利率浮动和首付比例,便导致了京城“四环内期房均价”指标在短期内的迅速翻番。

  因此,房地产市场上些许风声与其说是在考验民众的耐心与信心,还不如说是在敲打着房地产开发商的良心,以及在调控中难以耐得住寂寞的个别地方政府。从近日频频见诸报端的所谓“房价回暖”、“探底反弹”等消息来看,暂且不论是真是假,多少都在释放着既得利益者鼓吹聒噪的“看多”心态。

  各方复杂心态的背后,还是利益冲突的纵横交错。即便开发商的逐利本性未曾消褪,而患有“土地依赖症”的个别地方政府短期也难以治愈,但令我们在彷徨中信心依旧的,还是中央三令五申的明确态度:房地产市场的限购政策绝不动摇!理由其实很简单:一时的犹豫不仅会造成前功尽弃与民生堪忧,更会毁掉在调控中累积起来的来之不易的公信力。

  正如邓小平所说,“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对此,我们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两者都弥足珍贵。现在,是房地产市场上多空胶着的关键期,当然要主动辟谣,以正视听;能否坚强地“挺过去”,从而避免无谓的折腾与消耗,更要靠勇气、靠魄力。任何负责任、敢担当的为政者,都永远会将民众的福祉放在政绩形象的首位。

  长远思之,若想从源头上保证“调控无须重来、房价值得等待”,还要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改革之计是通过立法来实现对宏观调控的赋权与限权的统一,使得科学决策与贯彻落实均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渐行渐近。当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得到法治的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就不再会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盘桓在民众心头的疑虑也将烟消云散。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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