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事业跨入“十二五”

时间:2012-06-13 09:3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继2009年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之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我国第二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新一期行动计划,书写了中国人权保障和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已经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并走上了持续稳定、有计划、有秩序发展的轨道。

  新一期行动计划,是一份平稳务实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它在总体上与首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保持了一致性,体现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务实推进原则。

  新一期行动计划,无论从指导思想到制定实施原则,还是从目标到具体任务措施都和首部行动计划有着明显的连续性,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与人权事业正处于平稳有序发展的状况和状态。

  新一期行动计划的实施,正处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这个时期也是加强人权建设、实现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新一期行动计划保持了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的协调一致。特别是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的诸多指标均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的指标保持了一致,或是作了进一步的落实与细化。

  新一期人权行动计划的内容与任务,并不仅限于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紧密相关的内容和指标,还包括《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没有包涵或细化的许多重要的人权保障内容。

  比如,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部分中,既强调对公民人身权、被羁押人的权利和获得公正审判权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等传统权利的重点保护,同时也注重对一些新兴的基本人权,如伴随信息时代的到来而蓬勃发展的知情权的保护。

  新一期人权行动计划,立足我国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还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出并被理论界概括为“新四权”的许多新措施做了规定,这体现了我国在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的特色。

  另外,在“人权教育”、“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及新增加的“实施和监督”等部分中,也都规定了大量的人权保障和人权事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因此,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堪称“中国人权事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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