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需借助市场力量

时间:2012-06-01 12:54   来源:经济日报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正如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后,显著提高了运营效率、节省了运营成本,垃圾处理这一环境基础设施走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也是必然的选择。

  从2000年开始,我国垃圾处理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这一趋势更为明显。中国固废网最新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行业投资分析报告(2012版)》显示,截至2011年,在25个省、区、市的146个市场化垃圾处理项目中,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和上海的项目总数达90个,占比达到61.64%。有专家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垃圾处理行业产值将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5年末,行业总投资将达2600亿元以上。

  垃圾焚烧发电是垃圾处理市场化的一个突出表现,近年来发展很快。2005年,全国城镇共有垃圾焚烧厂48座,2010年已增至119座,处理能力从2005年的每日26075吨猛增至每日89625吨。

  垃圾焚烧发电之所以成为垃圾处理市场的先行者,首先是得益于政策推动。去年4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焚烧将作为未来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再次强调:“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其次,垃圾焚烧发电的减量化效果明显,具有明确可行的盈利模式。有数据显示,我国除县城外的668个城市中,三分之二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四分之一已经无垃圾填埋堆放场地。而垃圾焚烧技术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容量75%以上,节省土地,不易产生污水渗透等污染,并可以用来供热、发电等。同时,上网电价补贴让焚烧发电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商业模式,得以产业化发展,并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目前,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已经向多元化发展,主要建设形式由原先的政府投资并负责运行管理的方式向BOT方式转化。

  然而,除了焚烧发电,我国在垃圾处理的很多环节还没有实现产业化,特别是源头减量、转运和物质利用等环节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整个产业链还不健全。垃圾处理的整体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

  要加快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垃圾处理管理及市场模式,健全相关管理法规,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建立合理的垃圾处理费计收标准和办法。同时,推进垃圾处理设施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改变单纯依赖政府投资而导致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问题,从而改变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滞后的局面。通过政策引导,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团体、金融机构等相结合的垃圾处理的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实现社会资本资源在垃圾处理产业领域的合理配置,并充分发挥作用。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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