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高补贴 还能用什么激励公务员

时间:2012-05-29 13:48   来源:山西晚报

  4月2日,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龙潭村发生森林火灾。草街街道考虑到当时系放假期间,对赶来参与灭火的街道干部每人按上午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发放了补贴。给干部发放的补贴在当地引起了热议。后来因为违规发放补贴,草街街道办书记、主任被免职,但仍以副书记、副主任身份继续主持工作。(5月28日《工人日报》)

  不是法定节假日,却要给予每天高达700元的天价补贴,足见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补贴政策出台之随意。就这条新闻来看,对于事后问责不力的追问确应继续,但另一个问题同样引人注目,那就是除了高额补贴外,现有体制范围内还有什么手段可以有效激励公务员?

  公务员享受补贴之多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甚至不惜借“空饷”之利,为公务员获取更多利益。这还不包括通过种种途径,为公务员阶层提供的低价商品房、公车以及公款消费等其它隐性利益。

  更为可怕的是,在公务员群体中还隐藏着这样的潜规则,即一任领导如果不能想方设法为本单位包括个人谋取阳光收入外的其他利益,就算领导再如何廉洁再如何踏实工作,往往也难以调动“麾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反之,一些领导虽然因为乱权落马乃至身陷囹圄,往往因其曾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了利益,反倒为人留恋甚至“爱戴”。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因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然而,因李宝金在位时为自己单位职工牟取住房福利,改善办公环境,李宝金“在系统内部口碑颇佳”,一些公务员对李宝金的怀恋甚至毫不避嫌。

  毫无疑问,公务员正当的利益应当尊重和尽可能满足,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之所以想方设法踩政策红线,甚至超原则为公务员争取利益,就是为了借此树立领导关怀部属的良好形象,树立能办事会办事的所谓威信,进而激励职工干好工作。正是在这样扭曲地激励模式下,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公务员习惯于超原则式的利益驱动,并以此作为衡量是否努力工作的尺码。很显然,这样的扭曲激励机制,既会严重破坏既有政策的刚性,还会导致公务员对潜规则依赖越来越大,反过来也会大大削弱问责体系的“刚度”。

  某种意义上,问责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举措。物质式激励可以让公务员获得更多实惠,而问责机制的发挥作用,可以令公务员为自己不达标或者是违反原则的工作付出应有的成本。倘若问责机制运用不畅,力度欠乏,自然不可能对公务员予以足够警醒,更不用说激励更多公务员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勤奋工作。

  以草街街道为公务员擅发天价补贴来看,既应追问当事领导的责任,同时也应认真反思,如果没有这些天价补贴,公务员会不会“赴汤蹈火”?再者,除了这些补贴外,那些写在制度里的问责条款,到底对公务员有多大的约束作用?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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