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现实离梦想有多远?

时间:2012-05-15 10:15   来源:人民网

  5月12日是第100个国际护士节,聘任制护士已成为山东省护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她们的权益,实现同工同酬,今年山东省将重点探索实施护士岗位设置管理,逐步从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5月12日《大众日报》) 

  突破编制羁绊,取消身份管理,聘任护士和在编护士将同酬,这对诸多“合同工”护士而言,绝对是一个福音。据有关部门统计,山东省现有注册护士15.56万人,在部分医院里,合同护士、临工护士占到30%以上,她们的薪酬远低于在编护士,编制内职工与编制外合同工的薪酬差距可达到1~2倍。 

  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医院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分配制度,极大地影响了护士的工作情绪,这种情绪反映在工作上就是消极怠工,甚至会迫使有能力的护士离开医院。试想一位员工如果没有归属感,另谋高就是迟早的事。同时,这种歧视性付薪制度,会在护士之间催生出心态各异的利益团体,这将让医院为内部的员工隔膜付出更高的管理成本。 

  同工同酬,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关道德伦理和人权问题。干着无差别的工作,付出同样的时间,仅仅是因为编制原因,在编和不在编的收入有天壤之别,这实在是违“天道”背情理之举。 

  值得强调的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不是医院“特有”,而是几乎存在于所有的领域和行业,机关有,事业单位有,企业也有,虽然“平等权”早已写进了宪法,虽然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在一些机关单位,有公务员、事业编,有参照事业编的,还有合同工、临时工和借调工。眼花缭乱的身份背后,却是工资待遇的千差万别。 

  有一位朋友在杂志社工作,虽然他能编能写,是单位里的工作骨干,但薪水低,提拔无望,原因在于他是一个合同工。单位里几个有事业编制的员工,上班迟来早归,工作吊儿郎当,工作能力平平庸庸,甚至“吃空饷”,但薪水却是合同工的两倍,而且还能率先被提拔任用。 

  有编制的,是“单位人”,是“自家儿女”;无编制的,就是在此打工的“外人”。“外人”拼死累活行,与“单位人”利益均享、搞同工同酬不行!这种“强盗逻辑”经年流传,且成为雷打不动的“潜规则”。 

  德国法学家梅因在《古代法》里写道:“迄今为止,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在薪酬方面,除了特定领域外,就是要抛开身份标签,按岗位不同、奉献多少论薪酬待遇。但遗憾的是,文明在进步,法制在健全,公民意识在觉醒,而同工不同酬却依旧岿然不动,这是对法律与人权的双重亵渎。 

  同工不同酬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而产生的怪胎。过去实行编制制度,是为了资源配置的合理,而现在却沦为一些单位部门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借口,这种做法撕裂着社会关系,人为导致分配不公和身份歧视。 

  山东省将在护士岗位打破编制、实现同工同酬,是一个很好的范例。但是,实现同工同酬,还有多少人的梦想在路上?愿这个范例之“星火”能燎原起来,能有更多的利好制度设计出台,让同工同酬不在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梦。(惠铭生)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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