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浙江省《永康日报》发布“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该市有192名“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月7日开始,该市派出核查组核查;5月9日,核查表明,大多数“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公示情况属实。(5月14日人民日报)
目前,“在编不在岗”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不仅造成公共财产资源的极大浪费,更形成新的不公。在严重危害政府行政效能的同时,更严重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然“在编不在岗”并不简单等同于“吃空饷”,清查、处理起来要复杂得多。以笔者之见,彻查此类现象需唱响“四步曲”。
第一步:收集阶段。一方面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清查,主动报送相关情况;另一方面畅通监督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拓展举报方式,如网络、报刊、电话、来信等,让漏空者无所遁形。有了第一手材料,才会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工作。
第二步:核实阶段。对于各单位上报和群众举报的“在编不在岗”人员,核查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做到“精、细、严、准”。或可借鉴面试考官的组成形式,从各地抽调人员,到不同的单位随机抽签组成核查处,尽量避免人为操作和感情因素的存在。
第三步:处理阶段。造成“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原因很多,“停薪留职”、部分长期生病人员虽无工作能力却长期占着编制、编制内个别人员不上班或外谋职业、“吃空饷”等。处理时既要区别对待,又必须把握好原则,不走过场、搞形式,须动真格、见实效。
第四步:公示阶段。主动公示彻查“在编不在岗”乱象,虽然曝了“家丑”,却赢得了社会与公众的掌声和期待。来自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建议,也利于把这一工作做实做牢,利于“阳光化”政务,更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