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天然气公司发展近万客户 股东自曝非法

时间:2011-10-21 10:51   来源: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

  在位于三峡库区的重庆市云阳县,一家经营民用天然气的公司并未取得法定要件,却大肆发展近两年,拥有近万用户。日前的一起官司引爆了公司从诞生到经营的重重乱象。

  该公司是如何突破近乎严苛的特种许可政策的?在这个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上,多次接到举报的政府为何失语?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0月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上诉案件,庭审甫一结束,法庭外出现戏剧性的罕见一幕:作为原审被告的某公司多名股东联合“倒戈”,为法庭上的对手、原审原告鸣不平,他们大曝内幕,声称自己的公司其实是非法公司。

  这起上诉案件中,原审原告贺地春要求重庆市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此前,云阳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我们公司从诞生第一天就在作假!运行极不规范,完全是个怪胎!”这些股东进而表示,将用最极端的方式,让这个“怪胎公司”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并捍卫自己和用户的权利。

  他们的依据很简单,却直抵要害:2008年12月17日,众源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近两年来,已经在云阳县江口、南溪等乡镇发展了近万户用户,眼下仍在紧锣密鼓地扩张。可是,该公司却一直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众所周知,天然气行业很特殊,有严格的准入限制,必须取得行业特种许可。法律和规章对此也有明文规定:经营民用天然气,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这是必不可少的准入门槛,没有取得这个许可证,本质上就是非法经营。”他们说,“这跟没有取得结婚证就不能生孩子是一个道理。”

  此外,他们说,重庆众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为:燃气器具、五金交电、建材(除油漆)、灯饰销售,水力发电,并无天然气经营。而事实上,这家公司是以发展民用天然气销售及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明显属于超范围经营。

  股东晏清、李昌纯还称,公司至今仅开过一次股东大会,没有一份经全体股东认可的章程,也没有形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自封为董事长的刘明玉忽视股东利益,肆意挥霍公司财物,公司账务长期体外循环。

  在位于三峡库区的云阳县,这一消息引发很多用户的不安:这个没有取得特种许可的公司有没有安全隐患?他们是如何突破政府监管的?政府为何对他们近两年来大张旗鼓的“非法经营”失语?此前向官方的情况反映为何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这个在股东看来“乱成一团糟”的公司会不会最终留下一个烂摊子?谁该对这些股东口中的“乱象”负责?谁能为最终的结果买单?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试图从源头开始还原这个被股东界定为“集合了几乎所有公司乱象”的公司的真相。

  借壳运作,政府协议成一纸空文

  本世纪初,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大量民营和外资企业通过控股、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城市燃气行业,打破了国营公司垄断格局。

  众源公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酝酿而生的。然而,众源公司股东晏清、李昌纯坦承,该公司从发起到成立,几乎每一步都充满“原罪”。

  李昌纯和刘明玉是云阳老乡,都有过当兵经历,退伍后都在石油系统工作,一度过从甚密。

  2002年,两人从石油公司“买断工龄”下海后,与另一名老乡晏清一道,到四川省渠县帮别人组建天然气公司。作为这个公司的“顶梁柱”,通过日常积累的经验,他们逐渐熟稔此类公司的运作之道。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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