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渐渐接近尾声,一些研究认为,中国经济抑或即将经过“刘易斯拐点”,未来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将成为长期持续存在的现象。劳动力工资的持续、过快上涨对整体物价上涨和通胀生成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这样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需要高度重视。
笔者的看法是,劳动力成本过快上涨,从而引起工资—物价螺旋式上升和通胀最终生成必须具备一定的触发机制,即货币工资的上涨幅度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速,而过去十多年来我国劳动生产率增幅并没有明显落后于工资增速。因此,“刘易斯拐点”临近,并不等于工资—物价螺旋式通胀的产生。劳动力成本上升对通胀的影响更多还是一种长期趋势,短期内的直接作用有限,不必过于担忧。
劳动力工资的过快上涨,会通过向终端产品转移而引发整体物价与工资的螺旋式上升,从而倒逼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在居民消费领域和工业品价格领域同时体现,其推升物价的具体影响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直接推升服务类消费价格上涨。相比CPI构成中食品和工业品两大类商品,劳动力成本(尤其是低端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服务类消费项目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由于工资的黏性以及向产品价格传导的滞后性等因素,人力成本上升对最终商品销售价格的传导效果可能存在较大程度的削弱,而家政等服务业转移人力成本和提价则相对容易。服务项目在CPI中占22%左右,劳动力成本在服务价格中占比在20%左右,因此,未来劳动力成本每上升10%,将推动CPI提高0.4至0.5个百分点。
二是间接推动制造业产成品价格上涨。资本密集型及附加值较高的企业,一般具有足够的利润消化成本。但在低端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中,工资占企业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工资上涨必然导致企业成本的相对上升。例如,采掘业的比重在25%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避免缩减利润空间,将考虑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转嫁成本。如果企业生产的是生活消费品,那将直接表现为CPI的上涨;如果企业生产的是工业投入品,其价格的上涨必然会传递给下游终端产品,从而引起大范围的物价上涨。
当前推动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突出原因,主要是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短缺。根据刘易斯等人的理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要经历一个二元经济发展的过程。其突出的特征是农村劳动力的剩余为工业化提供低廉的劳动力供给,工资增长较慢。这个过程将一直持续到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变为短缺,此时若要继续吸纳劳动力,就必须提高工资水平。这个转换的节点就称为“刘易斯拐点”。近几年来,我国从沿海向内地蔓延的民工荒愈演愈烈,农民工工资较快增长和招工难的窘境,让我们不得不正视“刘易斯拐点”的来临。“刘易斯拐点”过后,随着低端劳动力紧缺成为常态,农民工工资变化显著提高,劳动力成本将进入持续上升阶段,并有可能逐步传导到其他部门造成整体工资水平的上行压力,未来劳动力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将会带动核心CPI的稳步上涨。
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工资增长还意味着农户外出务工、做副业的机会成本上升,农户务农积极性的下降,会推高务农的农民工工资增长,农业成本的提高,必然要转嫁到农产品价格上,从而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此外,除了“刘易斯拐点”临近导致的低端劳动力短缺,各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等政策措施,也对劳动力成本上升起到了一定的推升作用。
“刘易斯拐点”临近,会带来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从而逐渐加大劳动力成本推进的通胀压力。但是,工资—通胀螺旋式上升的触发机制是有条件的,即货币工资的上涨幅度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速。一般而言,当实际工资与实际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幅度会被劳动力的更高产出完全消化,因而劳动力成本和利润占总产出比例保持不变。名义工资的增长率应相当于实际劳动生产率的增幅加上通胀率,只要劳动生产率与工资同步增长,工资上涨就不会生成通胀或挤压利润空间。
从中长期来看,虽然劳动力价格将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已无疑问。但是,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技术创新、人才与资本密集,过去十年我国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也在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在1994年至2008年的年增速达20.8%,而同期制造业的工资年涨幅为13.2%。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基本同步增长的情况下,单位劳动力成本仅仅温和上涨。当前劳动生产率依然高于工资增幅的现实表明,劳动力成本上升推动物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但短期内对整体物价上涨影响有限,还不会引起恶性的工资—物价螺旋式上升。 (作者系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熊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