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是一个系统,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有与之相应的转变,包括转变经济发展战略、转变衡量标准与考核标准、转变科研创新体制、转变资源配置方式和政府职能等,若无这些相应的转变,就很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及时走出传统“比较优势”的思维局限
长期以来,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都是建立在资源、环境、劳动力的传统“比较优势”基础上,经济增长中的一切成就和问题都与此有关。然而现在看来,经济发展中的创新能力不足、缺少核心技术、资源环境代价太高、GDP大而不强、内需严重不足、一些关键性产业如大飞机制造缺少竞争力或竞争力下滑等问题,也缘于此。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及时走出传统的“比较优势”的思维局限,原因在于:
其一,传统“比较优势”赖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条件已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
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不同时期发挥关键作用的生产要素是不一样的。亚当·斯密是在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中提出“比较优势”原理的,那时的产业层次比较低、产业比较粗糙,科学技术不发达,还不是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因素,起重要作用的是分工以及决定分工的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在当代,科学技术已相当发达,并且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于是我们看到,那些缺少自然资源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调动了人民群众的激情和创造性,由于“人力资源”等高级生产要素的发达,创造了新材料、新能源,经济反倒比资源丰富的国家发展得好。我们还看到,有更多的贸易发生在自然条件相当或要素禀赋没有多大差异的发达国家之间。迈克尔·波特在他的《国家竞争优势》里,在进行了多国、多地区的比较后,以大量生动的事实告诉人们,一般型的、初级生产要素的竞争优势,通常会被创新流程所取代。生产自动化将使人工无用武之地,而新材料更将取代传统资源的优势。此外,创新通常也有降低成本的效果,它所形成的高级生产要素对提升产品质量的作用是难以估量的。如果对这种变化缺少清醒认识,继续陶醉于传统的自然资源“比较优势”,就会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就只能是人家造飞机,我们做衬衣了。固化于这种思维定势和发展模式,会阻碍我们的技术进步,就只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
其二,传统“比较优势”的另一表现是劳动力便宜,其竞争“优势”也仅在于便宜。
与便宜相联系的缺点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劳动力素质的限制,通常难以创新,缺少核心技术,因而处于产业链的底端,利润率低,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影响大;劳动者工资低,消费能力有限,直接影响启动内需;一旦劳动力便宜的优势不在,或者有更便宜的地区出现,先前的投资者就会撤走。
其三,传统“比较优势”原理更适合应用于一国范围内,在国际范围内的应用是有条件的。
比较优势原理最早是由发达国家(英国)经济学家提出的,有意无意代表了发达国家心态,反映了发达国家利益。德国当年经济相对落后,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就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如果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各自发挥比较优势,进行没有保护的自由贸易,当时的发达国家英国就会成为发达的工业帝国,这对相对欠发达的德国、法国极为不利。李斯特因此提出,德国必须对关键性产业有所保护,把保护当作一个发展的条件、发展的过程,当这些产业与发达国家差不多的时候才可以进行自由贸易。这一事例说明,一旦引入国家利益,传统比较优势原理在国际上的应用就是有条件的。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发挥了所谓的比较优势,用一系列的低成本给发达国家提供到了低廉的消费品,但发达国家从来也没有用他们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和我们交换,因为这涉及国家安全。事实上,战后很多国家如日本、韩国的关键性产业,都是靠自己的力量发展起来的。
其四,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新阶段的显著特点是:资源环境压力大,要求经济发展方式作出相应的调整;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变化,美国等国打算回复实体经济,并要加强出口;我们已有了一定的积累,具备了调整经济发展战略、转换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条件。
必须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与考核标准
经济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更多的是数量的增长,经济发展不仅包括数量的增长,而且包括经济结构的改变和提升,以及生态环境、文化卫生、生活状况、社会公平正义等各方面的内容。基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不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和考核标准。
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是GDP,用GDP去衡量经济发展则是远远不够的。GDP的局限性在于:首先,作为一个总量指标,GDP没有反映国民经济中的物质构成。衡量一国的经济实力,不仅要看其GDP总量,更要看其GDP的构成和质量。我国清朝时期的GDP占世界总量的比重相当大,而当时英国的GDP只占世界的5%,结果清政府还是被迫签订了割地赔款条约。原因在于,英国的GDP是由工业产品构成的,清朝的GDP则是由茶叶、蚕茧、瓷器等构成的。其次,灾害对GDP的影响是正效应。在西方经济学看来,车祸对GDP都是正的效应,因为随之而来的救护车、医生、意外事故服务中心等的服务,以及对道路的修理等都可以增加GDP,虽然所有这些行为并没有提高生活水平,甚至蒙受了巨大损失。同理,环境污染、把大楼拆了建建了再拆都可以增加GDP。最后,GDP中的出口并未在制造过程中被消费,用出口所得去偿还债务国的债务和利息,会使出口国的经济发展更加被动,资源环境状况更加不堪重负。
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考核和衡量标准首先要有利于提升产业、产品的结构,由此提升GDP的技术含量;其次要能够反映国民的总福利水平和幸福指数,比如分配的公平、健康状况、居住状况、政府的服务水平等。
切实转变资源配置方式和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表面上看是效率的差别,深层次看则是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同。资源配置效果如何,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为重要。
实践证明,市场在配置资源中是高效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成功,靠的是市场的力量。历史上的诸多产业,从福特的汽车,到比尔·盖茨的因特网,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三次伟大的工业革命都发生在市场经济国家,也证明了市场的力量。现代经济学进一步认为,市场经济较之于计划经济更能有效地、低成本地利用所有的知识和信息。计划经济不仅难以利用所有的知识和信息,其特有的纵向从属关系还会使信息扭曲。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行政力量在配置资源中还发挥着一定的甚至是主要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就不顾经济规律追求更大、更靓的政绩工程,不惜污染环境和低层次重复建设。笔者认为,为了有效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切实转变资源配置方式,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要转变资源配置方式,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首先,政府不能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否则,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增加生产性投资,忽视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资,直接影响群众的消费,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目的的实现。其次,政府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国民收入分配容易向财政收入而不是劳动者的收入倾斜。再次,政府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会有意无意的偏向国有企业,忽视其他经济成分。最后,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转变政府职能,总的思路是政府只当裁判员而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具体而言,第一,政府应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着力于高级生产要素的培育。公共产品具有正的外部性,在这些领域投资的好处会超过单一企业和个人,惠及整个社会。这些领域包括教育、人力资源、环境质量、基础科学,等等。政府作好了这些,就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第二,政府应提供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很多污染问题、环境问题都是因为污染者和私人成本没有反映社会的真正成本,污染者把私人成本外部化,让社会负担。政府应提供能反映社会真实成本的制度安排,以利于企业把由社会负担的成本内部化,并由此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第三,政府应着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限制垄断。垄断会破坏公平竞争,对市场经济而言,公平竞争比什么都重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还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和产业的直接补贴,避免扭曲市场信号。(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