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天然砂对台出口10日起恢复

时间:2008-03-10 09:35   来源:-- 中国台湾网综合
  据悉,今日起大陆正式恢复对台天然砂出口。两岸砂石业者可根据公告规定开展天然砂贸易。

    3月7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及相关事项》,至此,大陆方面恢复对台天然砂出口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自3月10日起正式恢复对台出口。

    根据商务部公告,符合天然砂许可证申领标准的7家企业可从事对台湾地区的天然砂出口贸易。

    天然砂主要为河砂和海砂,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控制开采天然砂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2006年3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颁布第16号公告,禁止天然砂出口。
 
    禁砂令发布以来,台湾地区砂石业者和有关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反映,岛内砂石资源短缺、供应严重不足、价格暴涨,砂石业、营建业乃至整体经济发展都受到很大影响,为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台湾地区砂石业者迫切希望大陆方面尽快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

    考虑到台湾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于2007年11月8日宣布,可以考虑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并欢迎台湾砂石业界有代表性的民间组织共同组团与大陆有关方面沟通,尽快就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作出具体安排。

    2007年底以来,商务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相关事项》、《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名单》。

    商务部表示,在大陆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后,还需要加强管理,防止天然砂转口第三地,确保天然砂出口真正惠及台湾同胞。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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