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6日电(记者 许雪毅)大陆唯一一部关于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在颁布实施17年后,拟进行修订完善。26日,其修订草案提请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1994年颁布实施。据福建省台办主任吴国盛26日介绍,管理办法实施17年来,在方便台轮来靠,扩大闽台人员往来和增强闽台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现有分布在沿海6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35个台湾船舶停泊点,截至2010年底,共接待来靠台湾渔船208919艘次、台胞788552人次;对台小额贸易成交额累计达11.19亿美元;输送福建省渔工18.04万人次,救助遇难遇险台湾渔船每年近百艘次、300多人次。
吴国盛说,目前,在停泊点实际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停泊点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各监管单位职能不够明确、对来靠台湾船上居民提供的服务不够便捷、对从停泊点登岸的台湾居民的活动限定范围不符合客观实际、台湾居民从停泊点入出境不便利、台风和海难等紧急情况下台湾船舶及船上外籍人员避险和救助不规范等。
据介绍,此次草案的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加强停泊点设施建设;明确停泊点各单位职能;在停泊点证件使用方面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扩大上岸台湾居民活动范围;为台湾居民从停泊点出入境提供便利;台湾船舶上的外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上岸避险;台湾船舶在紧急情况下可就近停泊福建港口;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船舶停泊点的特殊管理;删除与上位法及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