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金所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的通知》,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300手调升至600手。
2012年5月30日,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中金所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由100手调整至300手。此次调整之后,持仓量稳步增长,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市场功能逐步发挥,市场反应积极,舆论反应正面。
为进一步增强股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中金所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结合市场需求,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标准由300手调整至6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