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满天飞 代客炒金15万元炒成1万

2013-03-13 10:58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范乐

  “100元入门 1年赚回1万元”虚假广告满天飞 误导投资者入市

  核心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日”临近,打假不限商品领域,理财市场也需打假与维权。中国内地的贵金属投资市场蒸蒸日上,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虚假宣传、巨额亏损的案例渐渐浮出水面。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代客理财至今仍处在灰色地带,投资者维权之路难上加难;不如提高警惕、考察贵金属投资平台资质,慎重入市与购买产品。

  委托理财篇

  委托理财维权难

  年初时,家住广东佛山的陈大姐(化名)看到网上的贵金属宣传广告“100元变10000元,你还等什么?”该公司自称是某大型贵金属交易所的会员;详聊之后,对方公司认为陈大姐是家庭主妇,投资与上网能力都太低,不如由公司经理代理操作资金。双方于是签订了内部代客理财协议,陈大姐、理财经理都可以登录交易系统,共同管理资金。然而,由于陈大姐忙于其他事,半年没有看盘,回去后就发现,理财经理操盘不到10次,手续费没收多少,资金却只炒剩下了1万多元。“不好意思,没有想到下半年金价不断跌,做错了方向。”对方轻描淡写地如是说。

  为此,陈大姐多次请教律师,但无法帮她“讨回公道”,原因有两点:1.两人都可以操盘,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投资经理操作造成的损失;2.双方签订的是内部协定,不受法律保护。

  现象:黄金“私募”

  网络广告夸大其词

  在涉及贵金属T+D品种的诸多广告中,私募基金、代客理财概念的宣传不时浮现。有的公司公开宣传“保本保收益,年化收益率高达13.68%”,有的公司则打出:“投资黄金概念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40%以上。”“100元入门,1年赚回10000元。”按照此类说法,贵金属投资市场俨然成为了梦想平台,其投资收益率不仅远远高于银行理财产品、货币与债券型基金,甚至要比信托产品更高,还没有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高(信托一般100万元起步投资门槛,类似贵金属产品的投资门槛一般在5万~20万元)。

  记者致电其中一家位于西南地区的大型有色金属交易所,其宣传的“固定收益”型产品与炒卖公募基金如出一辙。

  担心:

  投资无门+冒险心理

  导致代客理财泛滥

  记者走访了广东多地市场发现,对于“代客理财”问题,绝大多数的投资者并非没有认识,很多投资贵金属的市民,拥有较高的教育背景与社会地位。投资无门+冒险进取心理,是他们参与类似交易的主要原因,要不然,也不会有几个人真的被“100元炒成10000元”的虚假广告所骗。

  一方面,股票市场、基金市场连年萎靡,不亏就不错了;债券、定存、银行理财产品等,收益率又太低,无法与通货膨胀速度相提并论;而信托产品虽然收益率略高,但投资门槛又太高,不是每个人都能参与的。类似贵金属市场“代客理财”的高收益率产品,在很多进取型投资者的眼里,就变得特别有吸引力了。

  另外一个方面,“代客理财”比较便捷,表面来看省时间省手续费,不像买基金那么复杂,有望取得巨额收益。“什么事情,一牵扯到政府部门批准,必定费时费力不自由”。家住东莞市的投资者李先生如是说。

  于是,两方利益一旦契合,也就不管什么违法违规的问题了。只有当出现巨额损失时,投资者才会想到维权问题。一般损失个几千元、几万元,都是“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而已。

  记者从广东省行业协会了解到:每家贵金属山寨所中,都有数量惊人的投资者曾吃过代客理财的亏,但真正站出来投诉的,却凤毛麟角。

  而即使是投诉,想追回损失也难如登天。本报记者多次报道过:至今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专门负责贵金属市场投资损失的,属于“五不管”地带。需要投资者举证对方公司恶意诈骗,数额需要十分巨大,证据需要十分充分。

  建议:

  买产品至少要弄清

  对方是否有资格发行

  有鉴于此,“防患于未然”远胜于损失后投诉。首先,无论购买什么贵金属产品,我们要擦亮眼睛考察其资质:该类公司是否有从业执照?是投资公司还是投资咨询公司?后者不具备直接投资的资格。该类公司是否被允许发行理财产品?一般来说,与银行及信托公司合作的贵金属投资产品,才符合上市的规定;自行发行的产品,违规者居多。

  再者,建议轻易不要参与“代客理财”,这些灰色地带缺乏监管,投资者维权困难;市场本身就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操作者无论水平高低,都无法时时准确判断,“保本收益,高额回报”之类的甜言蜜语,可信度并不高。

  疑问

  与一些经济诈骗现象泾渭分明的违法定位相比,业内人士对于黄金公司虚假宣传、代客理财的问题,至今争议较多,集中为以下两点:

  1

  代客理财是否违规违法?

  根据中国《基金法》等法律规定,机构无论是直接发行理财产品还是代客理财,必须在当地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基金协会进行备案,必须拥有3名以上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士且由专业人士负责具体操作并承担关联责任。也就是说,黄金投资公司私自发行理财产品,严格来说并不符合法律方面的规定。

  2

  广告是否有问题?

  (广州)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孙高峰律师认为:

  类似“100元起步,1年赚10000元”、“投资黄金理财产品,5年升值20倍”的广告词,显然有违广告法的基本精神,存在严重的误导投资者倾向;如果投资者依其广告入行投资且最终巨额亏损,发布广告方则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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