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专家:离婚后投保人可及时安排保单变更

2011-09-15 09:07     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王思羽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中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但保单仍然是离婚时最容忽视的资产。离婚了保单如何分割,是不是只能退保呢?对此,保险人士建议,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切勿随意中断交费或退保,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时安排保单的变更。

  1 离婚了 保单利益不影响

  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已经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如果离婚了,所购保险是否也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呢?保险人士认为,离婚并不影响保单的利益。

  “婚姻法新解没有妨碍保险的权益。”一保险人士分析认为,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对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但并没有妨碍保险的权益,也就是说,即使离婚时分割财产,保单的利益也不受影响。

  据了解,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就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即便不对保单作任何变更,离婚了对婚前所购买的保险效力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道德风险或逆选择。

  2 离婚后 多数人选择退保

  虽然离婚了并没有影响保险权益,但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如果真的离婚了,为了避免麻烦,他们都会选择退保了事。

  市民小艾说:“如果离婚了,就不可能跟对方成为朋友,也没有见面的必要,所以保险的事宜,当然是选择退保了。”对于小艾的观念,多名市民表示赞同,为了省事退保是最好的选择。

  市民小韦则表示很难作选择,他认为,如果真离婚了,退保了肯定蒙受损失,如果不退保,再婚的话,由于保险的受益人还是原来的妻子,这样对于再婚的妻子就很不公平了。

  据了解,目前,在拥有良好保险意识、注重用保险进行资产配置的家庭,保费占比可能达到家庭总收入的5%—10%,保险已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但双方离婚后分配财产时,多数人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关系,为减少“麻烦”就直接选择了退保。

  3 盲目退保造成不必要损失

  离婚后直接退保是不是明智的方法呢?对此,保险人士认为,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的空白,更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一李姓保险人士介绍称,目前许多家庭的投保情况大不同,如有的投保人在婚前已经独自完成交费,婚后已享受保险利益;有的则在婚后购买共同交费,离婚时可能交费还未完成等。但无论是哪种情况,盲目退保肯定不是最好的方法。

  “家庭成员应对保险资产多加重视,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妥善处置,尚在交费期的保单切不可盲目中断,更不应随意退保。”该人士认为,离婚后盲目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更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他解释称,依据保险合同,提前退保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退保后要想获得相同保额就有可能多付出10%—20%的保费了。

  4 可尝试“离婚不离保”

  提前退保将蒙受经济损失,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减少损失吗?保险专家建议,离婚后,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尝试“离婚不离保”。

  “退保很不明智。”一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许多投保人离婚后为了省事选择退保,但根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交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婚姻发生变故时,可以尝试一下‘离婚不离保’。”该负责人认为,如今保险已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离婚后,双方可以就保险的事宜进行协商,了解清楚提前退保的利与弊,再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合理的保险资产分配安排。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

  假设离婚后,双方因保单的受益人的问题协商不下的,可以通过及时变更保单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异可从互为受益人变更为将子女作为受益人,特别针对一方提供长期抚养费的情况下,有必要其完善人身保险,并由此为子女成长建立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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