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面对名类众多的促销手段,到底哪一类促销更加划算?本报记者多方采访了广州商场与专业理财人士,现为大家算一笔明细账。
“买200送60”就是打7.7折
假设为“买A元送B元”的情况,要算出来到底打了几折,其实只用A除以(A+B)就可以。这意味着你用了A元钱,购买了价值(A+B)元的商品;也相当于原价是(A+B)元的商品,目前只卖A元钱,前后的折扣就是A除以(A+B)。
比如说商场举办“买200送60”活动,代入以上公式计算:折扣=200除以(200+60)=77%,就是7.7折。由于商场对于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定很多,“买A元送B元”的结果各不同,顾客还需详细比较。
首先,因为受到了买够A元才能享受B折扣的限制,“买A元送B元”的活动形式要比直接折扣来得不划算。
比如说M商场直接做7.7折的促销,N商场做“买200送60”的促销,看似相同,但进入M商场,无论买多少钱的商品,都可以打折,100元的裤子可以打折,150元的衬衣也可以打折;但对于N商场,只有购买到200元以上,才可以享受送消费券的折扣。
而且,N商场中,商品的原价只有接近200的整数倍时,才能享受到7.7的高折扣,如果不是整数倍,则折扣十分有限。比如我们购买了320元的裤子,原价不足400元,按规定,只能送60元,而不能送120元,也就是说,最后用320元钱买到380元的商品,折扣仅84%。
跨柜台消费比较划算
“买 A元送B元”与“买 A元减B元”相差很远。前者要求先买200元商品,再送60元消费券,等于7.7折。而后者则要买200元钱商品,付140元即可,等于7折。
是否可跨柜台消费、是否可累加购物后换消费券,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比如购1000元的商品,分为320元的裤子、200元的衣服、480元的鞋子。在“买200送60”且允许跨柜台消费的商场中,以上商品攒在一起换5×60=300元的消费券。而在不可以累加消费的商场,加起来只送了240元消费券。(记者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