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安全健康运行,上海期货交易所昨天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对长假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并提醒会员、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投资者等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规定,自2012年9月2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此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通知》称,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2012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
由于FU121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9月28日,交割日为10月8日至12日,节后立即面临交割,因而,交易所在《通知》中提醒会员单位要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交易所表示,此次中秋节和国庆节休市时间较长,节假日加上双休日共计9天休市。从防范市场长假风险考虑,有必要在节前根据各品种的市场运行特点和监管要求的不同,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出调整,调整后的连续三个同方向停板幅度要尽可能地覆盖长假期间境外市场相关品种的价格波幅。
交易所还在《通知》中提示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节前做好压力测试和风险应急预案,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和整数倍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